答:针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情况,学院采取一系列帮困措施:
(1)由学院根据每个经济困难学生不同的要求与特长提供在校内勤工俭学的机会,适当发放相应报酬;
(2)特困生补助:每学年评定一次,申请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视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和学院申请人数分等级发放;
(3)学院设立爱心基金,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经爱心委员会核定批准,发放爱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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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普通类 | 专科(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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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 普通类 | 专科(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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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3+2 统招专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