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前章总则
靠前条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探索专科与本科的学分转换模式,完善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的制度,保障选拔优秀全日制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工作(以下简称“专项统招 ”)的顺利有序开展,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学校名称:绵阳师范学院。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0639、
第三条学校地址:学校有两个校区:高辛校区和游仙校区。
具体地址如下:
高科技园区: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棉兴西路166号
游仙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任贤路1段30学校二级学院所在校区及2021年“特招特升 ”招生专业详见附表。
第四条学校为四川省省级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二章领导机构
第五条学校设立“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的选拔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隶属于教务处)。
第六条二级学院和专业学院(以下简称“相应的统招院校”)应当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统招”工作小组,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核、成绩的核算和排名、录取学生的推荐。
第七条对口单招升本院校必须与我校签订《单招升本协议》,学校和四川省教育厅各留存一份。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全过程。
第三章入选对象
第九条入选者:本校及相应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生 (以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为准)。
第四章选择和交付条件
第十条选择和交付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不解除处分不建议);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第五章发送计划
第十一条选拔计划为专升本毕业生总数的20%。
第十二条根据文件要求,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学校)学生应当被征集服义务兵役和退役。在高职院校(专科)完成学业后,参加一般的“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考试,单独计划,录取率60%。对已建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实行 专项计划,招收已建卡的贫困家庭应届大学毕业生,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20%。
第六章推荐选择方法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通过免试推荐和评估推荐两种方式进行选择。
第14条试验建议的豁免
已被征集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学生,获得三等功以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国家队的获胜者是符合“特招特升 ”报名条件的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
第十五次评估建议
(一)“专项统招 ”主要通过考试选拔。学生自愿报名,已升本科的二级院校 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学校组织选拔考试。结合学生选拔考试成绩和专升本阶段的学习成绩,按照综合考核进行选拔。
(二)“特殊统招 ”选拔考试科目
文科:专业课(1),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科:专业课(1)、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其中,英语专业的学生不上大学英语,数学专业的学生不上高等数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不上大学语文,他们上另一门专业课(2)。各专业具体考试课程以当年学校“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通知为准。专业课(1)是三门核心课的综合课,专业课(2)是两门核心课的综合课。具体科目见考试大纲。
(3)“特殊招聘和晋升 ”选拔考试
1.“特殊统招特殊晋级 ”报名考试费按国家文件执行。
2.根据学校公布的考试大纲提出。
3.专业课(1),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大学英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专业课(二)成绩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由于疫情原因,选拔考试由我校组织,在不同院校实施。
5.选拔违纪、考试作弊的学生,除取消“特聘特聘,资格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6.通知学生考试结果。
(4)奖励加分:在学习期间,学院获得四川省普通专升本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获得省人民政府奖励(加盖政府公章),总平均分加3分;获得市、专升本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并获得市人民政府奖励(加盖政府公章),总平均分加1分。(满足多个奖金条件的,限定一个奖金,取上限)。
(5)“特招特升 ”综合成绩的构成:大学成绩的40%,选拔考试成绩的60%,共同构成总分。
总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计算方法:在校生:总分=(与学校平均学分分数对应的分数)*40%+(三个笔试科目总分/3)*60%+加分
对口职业院校学生:总分=(在校平均分)*40%+(三个笔试科目总分/3)*60%+加分(6)“特聘升级 ”考生总分按学校专业由高到低排序。被征集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学生“特招专升本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的要求单独列出,按照“特招专升本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不分专业。
第七章准入
第十六条专项统招考试的选择性录取应当分批进行。首先对专升本退役士兵实行单独计划录取,对贫困家庭毕业生实行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录取所有未录取的考生。被推荐的学生按总分排序后,按照计划人数1:1标定录取分数线,然后根据学生的自愿偏好确定待录取名单,录取网上考生放弃特聘特聘录取资格 ,即按照总分顺序依次替换放弃的人数。预录取名单经“特招特推”,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录取信息。
第十七条单科笔试成绩为100分,低于30分(不含)的学生和低于50分(不含)的课程成绩为150分的学生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实行“计划下达一次,录取一次”,不做补充记录。
第八章学籍管理
第十九条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录取为“特招专升本 ”的学生,当年秋季开学时,按要求报入本科相应专业三年级,学制两年。
第二十条根据教育部规定,“专升本”/“专升本”学生的本科毕业证等级应规范为“专科起点本科”。
第二十一条“特殊统招 ”学生录取后,由原学校发放毕业证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发给研究生登记卡。“特聘专升本”,的学生入学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学校将进行核对确认,否则取消“特聘专升本”,的录取资格。学籍、电子注册和毕业证书发放的其他相关管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第九章学费
第二十三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详见附表。
第二十四条为保证学习成绩好、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勤”为主体的相对完整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和项目详见“绵阳师范学院(http://xgb.mnu.cn)学生处网站”。
第十章纪律第二十五条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的选拔录取工作要在集体领导下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面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和评选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评选质量。学生报到后,学校将按照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专项统招 ”考试招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全国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涉及在校学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教育部令第41号)办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报告
第二十六条加强政策宣传。各二级学院及对口单位要全面、准确解读今年“特招特促 ”工作计划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释疑解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大对“特统招特升 ”考试招生办法调整的宣传力度,针对学生和家长的关注,认真组织对分步调整内容的解读,确保考生知晓相关实施步骤。
第二十七条严格培训监管。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院校 ”培训,严禁任何培训机构在校园内举办“专升本院校 ”相关培训,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培训与“专升本院校 ”注册资格挂钩。第二十八条举报违纪违法行为。
第二章XI补充规定第二十八条学校网站及联系方式
电话:0816-2200013,22200019
学校网站:http://www.mnu.cn
教务处网站:http://jwc.mnu.cn
联系电子邮件:7788451@qq.com
投诉电话:0816-2200044
第二十九条本通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以“特聘特聘”方式在本校就读的学生。教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领导小组决定。本纲要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政策为准。
附件:
1.2021年,绵阳师范学院专门招收学生接收专业和选择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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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绵阳师范学院2021年各专业学费标准“特招特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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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国家规定的收费原则上对每个学生都是强制性的,国家规定的收费如遇国家标准调整,会相应调整;
2.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当年绵阳市医保局核定标准收取,体检费按当年中标金额收取;
3.免费师范生收费标准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执行;
4.铺垫费这两项费用在新生报到时由中标人直接收取,学校不收取;
5.被褥由学生自愿购买,被褥费以2021年投标价为准;
6图书资料费按实际购买图书的品种和数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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