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专业、课程和时间安排(见附表)。
第二,注册。
(1)网上报名:全省所有自学考试(不含应用型专业考试)网上报名。考生凭第二代身份证(18位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ganseea.edu.cn/)官网报名。
(2)注册流程。
2017年9月3日零时至12月12日24时。
(4)登记条件:不受性别、年龄、职业、国籍等限制的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限报考特殊专业的除外)可以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申请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毕业前验证国民教育系列毕业水平的相关证书。正在劳动教养的罪犯,只有经劳动改造司法行政部门同意,方可进入考试。
(5)注册程序及相关要求。
1.首次报名者须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本人自然信息和手机号码,确认摄影和考试地点,缴纳电子报名费,然后在当地自学办公室确定的报名点拍照,再通过网络填写课程,网上缴纳报名费,完成报名流程。
高职院校学生或自学考试考生可同时报考本科或独立本科专业。但申请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手续时,必须提交王学信认证的国民教育系列文凭。
2.老考生报考时,应先在登录报名网站后输入准考证号和密码(第一次输入的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重置密码,然后通过网络填写课程,在线缴纳报名费,完成报名流程。
3.考生报名时,首先要确定专业,查看专业的课程、代码、学分,选择课程报考。每次可以在开考课程中申请一到四门课程。
4.首次报考公安管理(本科)的,须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介绍信到当地自学办公室报名;老考生可以直接在线报名。
5.护理专业只接受取得卫生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卫生专业的学生也可以报名参加护理考试,但必须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才能申请毕业证。
6、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为在职小学教师的,其报名资格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7、本省必须使用本通则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且不得更改。
8.高职院校毕业生报考非专业本科基础课,不再选修专业课基础课。不选修英语(II)课程的考生可以选修本科专业计划中的三门课程中的任意一门,合格成绩可替代英语(II)。不考“英语(二)”的考生只能取得学历,没有资格申请学士学位。
9.考生可凭准考证在本省跨考区报考。
10、金融学(专科)、工商企业管理(专科)、旅游管理(专科)、物流管理(专科)、销售管理(专科)、英语语言文学(基础科)、新闻学(基础科)、机电一体化(专科)、房屋建筑工程(专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农学(。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政治学(独立本科)、数学(本科)、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等18个专业停课,2017年上半年起停止新生报名。原专业过渡一年,2018年上半年不再安排原专业考试课程。考生转入相关专业并按相应的置换关系继续参加考试。从2021年上半年开始,他们将不再申请原专业毕业证书。
11.英语专业(大专、本科)英语口语、听力、口译、听力课程考试将由全国英语水平考试(简称PETS)代替,不单独组织考试。其中,PETS一级口语和听力考试合格成绩分别替代专科院校口语和听力课程成绩。PETS二级口语、听力考试合格成绩取代本科口译、听力成绩。
三是实践环节考核。
(1)自2017年上半年起,已参加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答辩)的考生,将在规定时间直接到主考学校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不再通过市(州)考试机构报名。具体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联系电话请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2)实践环节考核申请条件。
1.课程实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理论部分合格后,考生可凭准考证报名。
2.综合实践(综合操作与临床考核):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含课程实践)的考生,凭准考证报名。
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或独立本科各专业考生均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然后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合格成绩一起打印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主考学校相关部门。
4.相关非学历证书与自学课程之间的免(换)学事项。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证书、中国销售管理专业等级证书考试证书等相关非学历证书按自学考试有关规定予以免考(换),不单独组织课程考试和实践环节考试。考生可就近院校报考(详见《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替换)课程实施办法(修订稿)》中的“附表”)。
5.电子转学考试。
我省自学考试考生档案每年调出两次。上半年1月1日至2月20日(工作日)和下半年7月1日至8月20日(工作日),考生向考试所在地市(州)自学办公室提出申请。考试记录每年传递两次,上半年3月11日至3月25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1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考生到我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办理转学手续(详见《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学实施细则(试行)》,甘教考试院〔2016〕23号)。
不及物动词费用
报名、考试等相关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赣价费〔2009〕204号)执行。
(一)专科、本科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
(二)免缴、转让费每人每次按40元的标准执行。
(3)毕业考试(设计)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实操考试报名费为每人每科10元,考试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考官所在学校缴纳。
(4)准考证电子注册费每人20元。
七、注意事项。
(1)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替代计算机相关课程,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和全国大学英语46级考试证书替代英语(一)和英语(二)的不再办理免考手续。市(州)自学办公室对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签字盖章后载入考生考试记录。
(2)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替换)课程实施办法(修订稿)》,申请免试课程的,须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向市(州)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相关免试手续。
(3)遗失准考证的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并缴纳相应费用,考前可到考点所在市(州)或县(区)自学办公室领取。
(4)考生要慎重选择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报名地点原则上是考生申请毕业的地区。如果考生想跨省跨地区参加考试,应重点核实考试地点是否正确。选择考试地点后,不能修改当前考试。
(5)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应不定期上网了解自学考试信息,并在考试前10天内登录报名网自行打印考试座位号通知。
(6)考生须持“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队或武警人员证)和考场座位号通知单参加考试。要求考生准备好2B铅笔、橡皮、黑笔,按照题号顺序依次在答题纸规定区域答题,并写下题号。未按规定顺序答题、坐错座位、故意损坏试卷或答题卡的,得零分。
(7)考生在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可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提交试卷。提交试卷后,不得进入场馆进一步考试。考生(包括监考人员和其他监考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将受到违纪处罚。
(8)非学历证书信息在市(州)和高校信息管理平台的申报时间:每年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向省考试院自考办提交考生证书补考课程审批表及相关纸质材料。省考试院相关部门收到核验材料后,登录信息管理平台,对换证课程数据进行审批。经批准的考生证书换证课程资料和材料计划于上半年5月25日前、下半年11月25日前入库,未通过的材料转回原市(州)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备或证件更换不完整的课程材料将不予处理。
(9)考生目前成绩可在考试后一个月电话查询。电话查询方式:手机1258096;电信16887811,168878253;联通116114。也可以通过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www.gsee.edu.cn查询所考课程的成绩。
附表:2017年10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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