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贵阳自考毕业审核办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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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试与发证工作的通知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试与发证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中心工作安排,我招生中心定于2017年5月23日、24日、31日,6月1日、2日接受考生毕业申请,同时接受新生基本信息修改。我只接受社会考生的毕业申请,申请资助的学生应向所属院校申请。

时间:上午9: 00-11: 30,下午2: 00-4: 30。

地点: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南明区新华路68号贵阳九中)。

毕业条件: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条例》,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毕业:

1.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并合格;

2.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实验、实习、技能等实践环节的考试,成绩合格;

3.课程的免修、置换、转学符合要求。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资格初审毕业申请材料,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特色菜。

(1)经考生签字确认的《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资格初审表》(简称《初审表》,提交材料时当场打印)。

(2)准考证原件。如果你持有两张以上的准考证,需要先合并档案,然后到我们招聘中心的自习科办理初审手续。(两张准考证均为12位数字,办证准考证以0101开头,可在我中心合并。其他准考证应在省考试院自考办合并,电话85952371)。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姓名变更的,提交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有效证件原件。

(5)标准二代身份证格式蓝色背景照片(规格:358像素(宽)× 441像素(高),照片清晰,大小在200KB以内,JPEG/JPG格式,头像占照片2/3,以报考毕业证考生准考证号命名,命名准考证号准确)电子版一张。本毕业证书以电子照片为准。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提供合格的电子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这次不申请毕业证。

(6)为确保各考生在报送省招生考试院的初试报名表(存根联)中的基本信息准确无误,考生须亲自确认信息并签字。如因他人代办或本人考试不慎导致毕业证信息有误,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科(除上述所需资料外)

(1)申请毕业的考生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或者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与专科不一致的,须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办理。

(2)大专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下载打印在以下Xuexin.com(1)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见附件1)。

(4)学籍网上验证报告(样表见附件2,此项目随毕业证书一起自学不需要)。

注:(3)、(4)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1)打印。

1.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特殊规定:

(1)如果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国籍、专业不一致,需要现场填写信息修改申请表,修改基本信息后再办理。如果您有多张入场券,请在申请注册前将其合并。

(2)根据国考办对本科毕业生资格预审的考试需要,考生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方可申请本科毕业证书;所有申请本科文凭的考生必须提供电子注册记录表和薛鑫文凭学生身份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网上核查报告必须与附件中的样本表格式相同。

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自考部电话:85530246 85509011。

附件1: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附件2: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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