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2020]3号
所有普通大学和独立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专升本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省专升本实际情况,经研究,2020年扩大了我省专升本招生规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机构和方案
2020年,全省专升本“专升本”统考计划招生13635人,计划招生总数30285人。接收院校具体专业和计划见附件。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转移”实施方案另发。
二、重新注册,志愿填报
为了更好地完成2020年“专升本”的选拔任务,切实维护选拔考试的公平公正,拟于2020年4月17日至20日组织全省“专升本”统考重报名工作。
1.对象的选择、报名条件、报名资格考试、志愿设置、考试科目等,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转制”工作的通知》(苏〔2019〕7号)进行。
2.2020年1月,已成功报名参加2020年“特转本”选拔考试的考生,其原报名信息和志愿无效,需重新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2020年1月未报名的考生可按报名流程报名、报名并缴纳考试报名费。报名网站:http://www.jseea.cn/,江苏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
第三,考试
“专业转学”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考试时间为2020年5月24日。
第四,录取
全省统一考试后,由省教育厅划定录取资格线,相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督导。7月3日前完成录取。
动词 (verb的缩写)培养
高等学校“专业转”学生的转学培养、学生管理和就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转”工作的通知》(苏[2019]7号)执行。从2020年开始,我们将与普通本科和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开展“专升本”联合培养试点工作。“专科生”将按相关要求在高职院校就读,毕业证书由本科院校颁发。具体试点院校和计划见附件2、
不及物动词招生指南
接收院校应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专项转移”计划制定招生简章,经省教育厅审核后,于2020年4月16日前向社会公布,以方便考生查询。总则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录取规则、上课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咨询监督方式等。请于4月1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招生简章PDF版提交至省教育厅大学生处审核。电子邮件:jssjyt_xsc@163.com。
七.相关事项
1.接收机构要加强对2020年“专业转”扩招的宣传、组织和领导。要明确专门人员的责任,加强政策解答,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组织管理,积极做好各项工作。需要将通知要求传达给每一个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以保证2020年扩招的顺利进行。
2.各考点学校要协调当地卫生部门做好“特转”考试和防疫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参加考试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5月底要认真研究疫情,制定疫情防控标准和试验点防疫措施。经推荐的专升本,要做好健康监测,并对考生和工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登记。对入学考试场所逐一进行消毒,确保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推荐院校要做好疫情期间的选送工作。试验场所应配备足够的防疫材料,并设置有防护隔离措施的专用通道、专用隔离检查室和备用检查室。对体检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体检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到位。
3.要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一起发现,一起查处,绝不姑息。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的规定,严格招生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要加强招生执法监督,严肃查处招生违纪违法行为,依法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2020年江苏省“专业转移”校园计划表。电子表格文档
2020年江苏省专升本“专业转移”专业计划表(按接收机构安排)。电子表格文档
2020年江苏省专升本“专项调剂”专业计划表(按申请类别安排)。电子表格文档
省教育厅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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