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自考毕业生评审工作将于5月25日开始,现将有关毕业生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需要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将于2017年5月25日至5月27日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总院对面青年路361号)领取《毕业学生登记表》。
二、《毕业学生评卷登记表》是重要的研究生档案。考生必须用黑色手写笔或碳笔认真填写《毕业学生评卷登记表》。不允许任何人代写,不允许空项。仔细检查《毕业学生登记表》上的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职称、毕业等级是否准确。《毕业学生登记表》中的考试严格按照新疆自考网上网站(http://www.xjzkzx.com)上“专业计划”中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顺序填写,不得增减。
3.毕业生信息收集时间定于2017年5月31日至6月2日。考生应提交填好的《毕业学生登记表》、所有原准考证、原课程证书(包括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国家英语等级证书、中国物流职业经理人资格证等。、以及申请的专业职称和毕业等级(应在原件和复印件上注明)、转科材料、免试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说明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自习科。
四、处理本科考生时,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交论文答辩单、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办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声明》。持有军队毕业证书和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认证的毕业证书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声明》,对毕业证书进行认证。考生可登录新疆自考网(http://www.xjzkzx.com)网站“考试报名处理”栏目,查看“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考资格简要说明”。
5.已完成护理专业或本科的考生,须提交护理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实习手册及试卷;教育专业大专或本科毕业的考生需要提交实习声明。
六、研究生复习费20元。
7.未领取各类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请于2017年5月31日至6月2日携带准考证或准考证原件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合格证。
八、凡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竣工手续的,请下次办理。
请告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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