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标准非书面考试课程及实践类课程报考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6-25

根据北京自考部分专业考试方案和考试组织调整的要求,现对各专业非笔试课程和实践课程的申请作相应的标准和调整。详情通知如下。

第一,调整申请时间

1.自2017年12月起,不再组织6月和12月的实践课程申请,申请时间由3月11日9: 00调整为3月14日17: 00,9月11日9: 00调整为9月14日17: 00。

2017年12月的实践课程申请调整为2018年3月。

2.原3月1日9: 00至3月9日17: 00的非笔试课程调整为每年3月11日9: 00至3月14日17:00;原9月1日9:00-9月9日17: 00非笔试课程调整为9月11日9:00-9月14日17: 00。

二、调整后的应用要求

大一新生按照2018年4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报考机构通知》报名成功后,报考非笔试课程和实践课程。非笔试类课程和实践类课程在申请期间不允许新生报名。

三、其他与非笔试课程和实践课程调整相关的说明

1.一些专业非笔试课程和实践课程(包括公共课)不再设置或组织;一些专业非笔试类课程和实践类课程(包括公共课)改变了考核方式。专业考试方案调整详见《关于调整14个专业考试方案及部分公共课的通知》,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科)和(独立本科段)。

2.非笔试类课程和实践类课程的组织详见《关于印发2018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组织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3.2018年4月《关于组织报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笔试课程和实践课程的通知》将于2018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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