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后,省招办按照类别汇总各专业、各校区的招生计划,通过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向考生公布。
二.招生目标及报考条件(一)招生目标参加全国普通高考,2011年在省级校区接收的普通高职院校(专业)正式注册为毕业生;普通高职院校毕业后退出负责兵役的陕西士兵。
(2)申请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考试无营私舞弊,成绩合格;3.在上大学或服负责任的兵役期间没有得到任何待遇;4.学生参加学生校区安排的专业课考试(考生选择的课程必须与申请专业规则的课程共享,考试时间和科目另行通知),成绩达到合格成绩;5.一般高职院校毕业生从负责的兵役机关退休,必须持有民政部颁发的战士退休证。
三.申请方式(1)每个学生的校区都要认真核对报考高考学生的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
(2)3月12日至15日,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凭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到自己的校园招办(或教务处,下同)报名。按照规定一起交考试费。
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申请信息考试表》和《报名信息卡》的相关内容,在校区和市(区)招办的指导下,参照教育部《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全集》(2009年版)中的专业学科,选择与自己在高职院校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我省在统一考试成绩公布后继续实行填报志愿的办法。考生可以在志愿表上依次填写6名志愿者。学院代码和专业代码需要准确填写和绘制。由于没有按规定选报或者乱写的错误,没有入选,以自己的职责为荣。
考生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市(区)招考并保存一年。
(3)各学生校区应在3月18日前安排好考生,并将《申请考试表》、《普通高校入选新生名单》、《报名信息卡》、《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及考试费复印件带到所在市(区)招生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4)市(区)招办收集考生报名信息,对考生进行数字视频拍摄,现场形成各种数字信息和图片信息,打印出包含考生照片和报名信息卡填写内容的报名信息校对表,经考生本人核对后确认签名。
(五)考试收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阅卷和阅卷(1)统考科目:文史、外语、医学、艺术: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科: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以上科目满分均为150分。采用分卷考试的方法。
省招生办将公布各科考试说明,做出一致的题型和试卷,统一安排考试。
(2)考试时间
(3)考试安排1。各市(区)根据考生分布区域划分为考试区。考点按照2010年全国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试行)的要求设置。
2.各市(区)招办对本市(区)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汇总,根据准考证号选择电脑随机编考场,打印考生准考证、考场名单、考场考生照片存根。标准考点安排30人。
4.各市(区)应设立考试办公室,统筹安排考试工作,精心选拔和培养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聘用考生所在校区的教职工以及有子女和亲属参加高考的人员担任监考人员或工作人员。
5.考试安排参照教育部《2009年全国高等学校校园招生统一考试规则》(教考[2009]2号)办理。
6.各市(区)招办于4月7日派专人到省招办财务室缴纳考试费,然后到印刷厂领取试题;考试结束后,4月10日将试卷送至省试卷存放站。试卷的运输和保管应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则》。
7.每个学生的校园应及时向每个候选人发放准考证。考试前,安排考生了解考点和考场分布情况,做好交通安全和应急响应工作,确保考生按时参加考试。校园应加强考前培训和诚信考试教育,要求考生严格遵守《考生须知》,并告知考生如违反考试纪律,将按照《全国教育考试违规办法》和《大学生处理规则》进行严肃处理。
(4)统考课程的阅卷和阅卷由省招生办安排。
考试成绩由学生所在校区告知,试卷不查。
动词 (verb的缩写)考生档案考生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媒体档案。电子文件包含考生的基本信息、统考成绩、志愿报名等。,并由省招办汇总后建立;纸质媒体档案包括报考信息卡、报考报名表、考生在校学籍档案或退役军人证明原件等。,由市(区)招办设立并保管。同时考生学籍档案中还包含了考生进入高职院校时的高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招生原始数据、学年判断、各科成绩(不得涂抹学年成绩原始记录)等由学生校区设置的信息。学生校园应注意学生学籍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于4月6日前将学生学籍档案移交给当地市(区)。
由于档案材料不规范,招生机构不会被选中的结果将由学生校区处理。
六、选拔选拔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安排。
选拔新生实行“校园聘任和招聘督导”的办法,即在符合报名条件且考试成绩达到各专业所选成绩的考生中,招生校区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选拔”的原则进行,其余问题由招生校区处理,省招办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进行必要的督导。
选拔的时候,专升本的考生不享受各种照顾政策,退役士兵可以以低于各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20分的成绩选拔。
招生校区根据省招生办评选出的新生名单出具评选通知书。选拔通知由招生校区直接邮寄给考生。
七.学籍(1)省招办选拔的新生一般9月初入学;当时需要提交普通高职院校的毕业证原件。
(2)新生入学后,校园要进行全面的复习。不符合入学条件和选拔标准的,以及有欺诈、违纪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
(3)入选考生的户口和安排关系转移到入选的本科校区。
八、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各市(区)招生,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高考工作,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发动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报考。我们应该共同采取有效的方法,严格检查考生的资格,认真管理考试安排,严格审查风和纪律,密切关注安全和保密,根除不良做法,以成功完成2011年高考的所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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