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0年高职扩招200万人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2

2020年9月9日,福建省发布《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工作的通知》,正式确认2020年高职扩招计划。以下是该文件的主要内容:

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和农村局、退伍军人事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和财政局、党群工作部、农业和农村局、退伍军人事务局、高职院校和省级中等职业学校:

为落实国务院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多万人,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让更多劳动者提高技能,找到好工作”,确保稳定、有序、优质。完成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学办[2020]福建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教[2019]20号),现就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认真落实规划,稳定高职院校扩招规模

专升本要综合考虑学生、学校条件、经济支持等因素。一、根据向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就业率高的专业倾斜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合理确定不同专业的招生计划。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单独招生计划。支持高职院校加强与企业合作,扩大高职院校“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的招生规模,积极动员企业员工和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报考(双元制单独招生考试另行公布)。

二、按照规范化疫情防控部署,做好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一)开展特殊招生。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对象主要是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军队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报考人员应符合我省2020年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要求,以及前期已考入专升本(包括专项统招 、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高职“双元制”等)的人员。)将不再参加本次招生。

认真做好高职院校专项招生和考生资格考试的宣传动员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宣传动员,会同公安部门审核考生户籍和学籍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的宣传动员和身份审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的宣传动员和身份审查;农业和农村部门负责高素质农民的宣传动员、职业界定和身份审查。

(二)组织扩招专项考试。根据我省正常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改革和完善考试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和选拔机制。高职院校扩招的特殊考生需要参加全省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总考试时间为2小时。文化素质考试科目是语文和数学,满分150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力和职业素质等。只有及格或不及格的人才能参加录取。

已进入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全国一、二等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将不经考试录取相关对口单位。

(3)规范招生工作。高职院校要认真制定并及时公布扩招专项招生章程,明确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规则等,以保证符合学校基本培养要求且有学习意愿的考生能够被录取。扩招特批录取有常规志愿和一次征集志愿。有20个平行有序的专升本专业志愿者,既有正规志愿者,也有征集志愿者。对于未完成的注册计划,将不组织任何附加记录。

第三,加快完成办学条件,做好分类教育管理

(a)增加学校支助。各地学校要落实相关扶持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办学基本条件。加强办学条件薄弱的公办高职院校改革,根据实际需要扩大高职院校的教学用房面积和设施设备。各招生院校应根据专业、师资、住宿等办学条件,兼顾教育质量和学校承载能力,进一步挖掘办学潜力。加强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加快填补师资缺口。

(二)加强招生管理。按照“标准不降低、模式多样化、学制灵活”的原则,做好分类教育管理工作。高职院校可以为军队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农民工、优质农民、企业职工安排班级。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部〔2020〕20号)的要求,科学制定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在采用弹性学制和灵活多样的教学模式(以下简称“弹性学制”)的同时,严格保证集中授课学时,严格控制人才培养质量,实现素质化扩招。

(3)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各地学校要结合就业形势和学生类型特点,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加强职业发展教育,帮助学生合理调整就业预期,找到正确的职业定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和农村、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退役军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真正落实“让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的要求。

(4)加大财政投入。省市政府加大了对高职院校扩招的支持力度。省、市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学校成本差异和学费收入等因素,适应高职院校扩招后培养模式和生源结构的变化,合理确定采用弹性学制培养全日制学生的人均资助标准。加大政府购买高职教育服务的力度,根据财力情况对承担高职扩招任务的民办高职院校给予一定奖励。

(五)确保资助政策到位。就读于高职院校的离退休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全日制学生,根据《福建省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焦敏〔2019〕21号)认定为有困难的,根据认定结果和学生资助政策,从家庭中给予经济困难学生相应的资助,并按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对于灵活学制培养的学生,参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人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费减免期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尽最大努力。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学员(2011年11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的)学费补贴政策按照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通知》(财科学〔2019〕19号)等文件执行。

四.工作要求

(a)加强组织领导。高职院校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国及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用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要牢牢把握高职扩招稳步推进工作的总基调,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严格工作纪律,全面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扩招的职责落实到岗位和人员,确保优质完成任务目标。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校要加大高职扩招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统筹利用各种媒体,特别是新媒体,通过问答、图表、访谈等方式,全面准确地解读当地高职扩招的实施方案和政策内容,切实做好志愿填报和信息发布工作,让广大考生充分了解考试招生及相关政策。要严格执行专升本招生信息十大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消除疑虑,凝聚共识。要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学生等违规行为,维护考试招生秩序。

(三)精心组织实施。按照“谁主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校在考生资格考试中的主要职责、工作流程和审核规则。要加强对考试招生的监督管理,根据不同考生群体的特点,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严重违反考试招生工作纪律,对报名审核、考试组织和招生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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