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1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工作考生须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2

辽宁中考窗口发布了2021年职业教育入学考试考生须知。乐贞教育会给你看详情。

辽宁省2021年职业教育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2021年,我省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招生工作是指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学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和前几年应进入本科学校的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高职学校招生考试)的招生工作。

一、考试报名

我省2021年职业教育招生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相关报名办法和要求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辽宁省2021年职业教育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辽招委[2020]53号)执行。

第二,志愿填报

(1)2021年,我省职业教育采用网上志愿方式。填报时间为4月16日上午9时至4月22日中午12时,逾期不受理。

(2)自愿设定:

1.中等职业教育:设置2名秩序井然的志愿者,服从他们。

2.高职教育:设置两个秩序井然的志愿者,服从他们。

(3)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有严格的对应关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严格遵循此对应关系(见附件1、附件2、附件3)。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视为无效志愿。

(4)考生应认真阅读相关专升本招生规定和招生规定,参考官方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填写学校和专业志愿,确认后自行打印志愿报告,并对所填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自身疏漏或错误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第三,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由文化基础课(公共课)考试、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试三部分组成。其中:

1.基础文化课(公共课)科目(以下简称统考科目)的命题、组卷、考试、阅卷、成绩综合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行计算机在线阅卷。具体考试科目有:

(1)中等职业教育:语文、数学、外语。

(2)高等职业教育:数学(无数学课程的相关专业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思想政治教育)、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2.专业综合课程考试和技能考核。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综合课程和技能考核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由省教育厅指定的省级职业教育对口专业考核领导机构(以下简称领导机构)组织实施。

(2)科目成绩

1.中等职业教育:语文和数学各120分,外语10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300分,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总分740分。

2.高职教育:数学(或思想政治),外语各120分,计算机应用基础100分;专业综合类课程(一般由3门专业核心课程组成,下同)满分300分,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总分740分。

(3)打印准考证

5月24日至5月30日,考生可登录辽宁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dkwb.lnzsks.com),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

1.基础文化课(公共课)考试时间:

辽宁省2021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安排

上述科目考试的考试中心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安排。

2.专业综合课程考试和技能考核时间: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综合课程考试和技能考核时间安排在5月21日至5月26日和6月1日至6月5日。期间具体考试时间和方式由牵头机构自行安排;牵头院校于6月14日前完成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的阅卷、成绩综合、成绩公告和成绩审核,并于6月15日至6月16日通过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考试管理系统向省招办上报考试成绩。牵头机构应制定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的审核方法和程序,并为考生提供成绩审核服务。应提前告知候选人绩效评估的方法和程序。6月14日前,领导机构将违规考生名单上报省招办。

(5)特殊说明

报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退役士兵和贫困家庭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已建卡的,应参加省招办组织的统考科目考试和领导机构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按有关文件办理。

第四,录取

(1)录取方式

1.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应当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统考科目、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总成绩)划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技能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取消资格。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的考生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报名。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进入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进入高职的按照数学(思想政治)、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2.进入高职院校的退役士兵实行单独招生计划,由省征兵办公室根据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提供的审核名单另行组织录取。

3.按照教育部文件 的要求,继续实施《档案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高等职业教育专项规划》( ),省招办将根据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审核名单,在我省单独组织档案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录取工作。

4.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厅关于组织普通本科院校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专业招生、专业升级 联合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72号),2021年将安排5所普通本科院校和5所高水平职业院校开展高等职业教育联合培养试点工作。

(2)组织实施

招生工作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对招生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具体录取安排见《2021年辽宁省职业教育录取通知书》。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已经进入档案的考生,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录取名单经省招办批准后,由招生学校出具录取通知书。

五、学生入学管理

新生入学时,招生院校应对考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审核,符合录取条件的,应当进行学籍注册。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由相关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新生进入高职院校报到时,招生学校必须检查其大学文凭。如果他们没有获得大学文凭,他们的入学资格将被取消。高职院校毕业时,其毕业证上标注“本校XX专业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根据进入本科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应认真阅读《关于2021年辽宁省职业教育招生考试考生防疫的通知》(附件6),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确保个人健康参加考试。



湖南专升本最新资料领取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专升本辽宁专升本

上一篇:2021年福州外语外贸学院专升本新闻类招生问题!                  下一篇: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与沈阳农业大学进行专升本联合培养

湖南3+2 统招专升本

一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