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成人高考专升本政治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6-25

1.联系:所谓联系也是联系,是指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之间,以及内在要素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注:联系概念是唯物辩证法的一般特征之一。

2.条件:所谓条件,是指与某事物相联系的,对其存在和发展有影响的所有要素的总和。

3.系统: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由几个相互依赖、按一定方法相互作用的要素组成,称为系统。

4.新事物:哲学意义上的新事物,是指符合事物客观规律和发展趋势,具有强大生命力和伟大出路的事物。

5.贯彻:贯彻不是指一般的运动和变化,而是指事物从简单到杂乱,从初级到高级的上升运动,包含显著的方向性意义。注:发展观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之一。注意:发展不是事物的简单重复,其本质是新事物的不断发生,旧事物的不断消失。

6.旧事物:旧事物是指违背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失去存在的确定性,日益消亡的事物。

7.规则:规则是事物本身固有的本质的、稳定的联系。

8.敌意:敌意是指事物与事物内部既有敌意又一致的元素之间的接触。简单来说,敌对就是敌对统一或敌对统一的接触。

9.敌对一致规则:敌对规则是敌对一致规则。

10.辩证敌对:辩证敌对是指反映事物内外的敌对性、一致性和联系性的基本哲学范畴。

11.敌对认同:敌对认同是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接触、吸引、渗透的性质和趋势。

12.敌对斗争:性敌对是敌对双方互相排挤,互相敌视,互相否定的性质和趋势。

13.内因:内因是事物的内在敌意。

14.外因:外因是事物的外在敌意。

15.敌意的普遍性:敌意的普遍性是指敌意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敌意无处不在),并贯穿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敌意始终存在)。敌意的普遍性也叫共同性。

16.敌意的特殊性:敌意的特殊性是指包含在细节事项中的敌意,敌意的各个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敌意的特殊性也叫特质。

17.根本对立:根本对立是指贯穿事物发展过程,支配事物本质及其过程的对立。

18.非根本对立:非根本对立是不规则事物及其过程的根本性质,并不总是贯穿事物过程的对立。

19.主要对立:主要对立是处于分配地位,在事物发展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对立。

20.非主要对立:非主要对立是处于从属地位,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不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对立。非主要反对也叫次要反对。

21、反对的主要方面:在分配位置上,起主导作用的是反对的主要方面。

22.反对的非主要方面:在指定位置的方面是反对的非主要方面。反对的非主要方面也叫反对的次要方面。

23.两点说:“两点说”是指在把握主要对立时,不忽略次要对立;在把握对立的主要方面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对立的次要方面。(“形而上学的一点理论”,这是供不应求的。)

24.关键点理论:“关键点理论”是指在分析和处理各种对立时,首先要抓住主要的对立;在分析和处理某一对时,首先要把握对立的主要方面。(对立是一种比较主要对立和次要对立,比较主要对立方面和次要对立方面的形而上学“平衡论”。)

25.质量:是指一个事物成为自身,与其他事物不同的内涵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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