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广东自考网上报名时间已经出来了,同学们要清楚自考的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廉洁奉公,自觉服从主考人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主考人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和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考试通知书参加自考录取。
三、考试入场,除2B铅笔、黑墨水笔、尺子、圆规、三角板、橡皮(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收发设备等。),电子记忆录放设备,修正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存储功能。文具和物品不得在考场自行交付。
4.录取后,考生按要求在《考场图像单》上签字,按编号坐下。应将其考场通知和有效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放在办公桌上进行核实。考生收到答题卡、试卷和条形码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位置准确、清晰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并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任何丢失、填写不正确、难以辨认或未粘贴条形码的答题纸都是无效的。
5.试卷发放出现错误,试卷字迹不清,条形码信息与我不符,可以举手询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与试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6.考生应提前到达指定的考试中心,并在每次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的考生在考试开始后15分钟内不得进入考场。试卷的提交时间不得早于每次考试结束前30分钟。试卷出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考场进行进一步考试,也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或说话。提前出来的考生直接在考点安排的休息室等候,等候期间不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七、在规定区域答题。不要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
八、考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规则,进行诚信考试,并按规定抄写诚信考试承诺书和签名,凡不按要求抄写或字迹不清的,考试成绩无效。违规行为将按照《全国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罪提供欺骗手段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因考试作弊,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靠前款规定的考试试题和答案的,依照靠前款的规定处罚。”“顶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为参加靠前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九、考试结束铃声一响,应停止答题并起立,按照监考老师的指示依次走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广东自学 上一篇:2020年10月广东自考网上报名通知已公布,同学们一定要注意了! 下一篇:自考《银行会计学》知识点整理(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