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考试课程 | 学分 | 备注 |
12345678910111213141516 | 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英语(二)高等数学(工本)物理(工)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离散数学工程经济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系统结构 操作系统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与通信课程设计 | 231410634345454461 | 含实验1学分含实验1学分含实验1学分含实验1学分含实验1学分含实验1学分 |
毕业设计 |
四.考试方式 1.除实验课程外,其他课程考试均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考试成绩由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实验课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考生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该课程的实验课。 4.实验、设计课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考生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该课程的实验.设计课。全部笔试课程与实验.设计课程合格者方可进行毕业设计,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和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毕业设计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为考生联系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考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设计,并进行答辩。答辩小组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设计成绩。 五.专科接考本科的规定 1.凡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专科毕业证书者,应执行以下规定: (1)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或原计算机以及其应用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 (2)电子电工信息类非本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本专业专科段的两门课程: 计算机组成原理 汇编计算程序设计 (3)工科类非电子电工信息类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本专业专科段的三门课程: 计算机组成原理 汇编语言程序设计 模拟电路和数字电路 (4)其它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本专业专科段的五门课程: 计算机组成原理 汇编语言程序设计 模拟电路和数字电路 数据结构导论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2.在2000年底以前已经按《各类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接考自学考试本科的实施意见》(京考委1995 8号)的规定接考本专业本科段,已有加考课程成绩但尚未毕业的本科考生,须按计划的规定执行。但可以用原加考的“数据结构”课程合格成绩顶替本计划中要求加考的“计算机组成原理”课程,“微型计算机”课程合格成绩顶替本计划中要求加考的“汇编语言程序设计”课程,“数字逻辑”课程合格成绩顶替本计划中要求加考的“模拟电路和数字电路”的课程 六.新旧考试计划衔接 本考试计划只与1996-2000年度考试计划相衔接,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自学考试课程(除另有规定外)按下表规定替代。
序号 | 1996-2000年考试计划课程 | 学分 | 2001-2005年考试计划课程 | 学分 |
12345678910111213 | 中国革命史英语高等数学(二)(理工类)高等代数计算机体系结构操作系统原理离散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编译方法数据库概论软件工程概论计算机图形学数据通讯与计算机网络 | 61468356445344 | 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英语(二)高等数学(工本)物理(工)计算机系统结构操作系统离散数学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数据结构数据库软件工程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计算机网络与通信 | 2314106454345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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