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半年高教自考毕业审验工作已基本结束,毕业证书陆续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已办理特快专递的考生,请于9月底查收毕业证书及毕业证登记表等材料。
2、末办理邮递手续的考生,请持“毕业证书领取凭证”于10月6日——7日到市考办领取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
3、“过程性考核”的毕业生,请于10月上旬到主考院校联系领取。
4、部分外市主考院校(人民公安大学。青岛大学。聊城大学。烟台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鲁东大学)的毕业证书尚未盖章,毕业证书暂缓发放,请相关专业的考生注意本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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