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放08年6月自考毕业证书等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经广东省自考委审核批准,凡在2008年6月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 请按下列安排回原办理登记地点领取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

  一、各区(县级市)发放安排:

区(县级市)发放时间发 放 地 点联系电话
荔湾区招考办10月8日龙津东路822号之一侨光财经专修学院81872509
越秀区招考办10月8日龟岗大马路德安路1号成教大楼14楼87678002
海珠区招考办10月8日同福东路486号一楼办公大厅84472554
天河区招考办10月8日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4号楼二楼2002室38622793
白云区招考办10月8日白云大道南383号白云区教育局86367165
黄埔区招考办10月8日黄埔区大沙东320号(黄埔区党校内)82390026
番禺区招考办10月8日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东副楼50284641646
花都区招考办10月8日新华街公益大道区政府综合大楼7楼36898748
萝岗区招考办10月8日广州开发区志城大道303号管委会大楼一楼西座112室82111495
增城市招考办10月8日荔城街挂绿街招生办三楼82712867
从化市招考办10月8日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教育局内87930461
说明:1、独立办班、开放(公开)学院、中英合作专业的考生领取《毕业证书》请与办学单位联系;2、发证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二、领取办法:

  携带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用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领,领取时应带:毕业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代领证者身份证及这三证的复印件(三证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代领者要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领取的毕业专业及专业代码)。

  三、注意事项:

  1、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取《毕业证书》的考生,请于10月28日到办理毕业登记的地点领取。

  2、个别经广东省考委审核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领回申报材料。

  3、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

  4、《考生档案袋》内已有密封签,请考生检查袋内材料后自行封贴。

  5、因广东省考办尚未下发《公安管理》专业及主考院校为北京大学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具体发证及发材料的时间,请有关考生等待通知。

广州发放08年6月自考毕业证书等通知(图1)编辑点评:
  乐贞教育编辑友情提示:广东省2009年1月和7月自学考试安排已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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