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直自考考生重新注册免办证费用的通告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1901-12-14

各位自考考生:

  因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变化,台州市直属考点自2012年4月起停考。

  原台州市市直自考考生(准考证号前4位为:1001)于2012年3月、7月、9月三次自学考试报名时,凭原市直准考证重新注册椒江区考籍,办理新证,免收办证费用。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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