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重庆科技学院、重庆文理学院: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第二章 考试机构 第十条 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 之规定,经研究,同意重庆大学不再担任面向社会开考机电一体化工程(专科)等7个专业的主考学校,将其主考学校调整为重庆科技学院、重庆文理学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庆科技学院担任面向社会开考080306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专科)、080701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080307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080702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主考学校。
二、重庆文理学院担任面向社会开考080801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科)、082207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082208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主考学校。
三、自2014年1月起,重庆科技学院、重庆文理学院对所承担的专业履行主考学校职责。
四、自2014年6月起,重庆科技学院、重庆文理学院对所承担的专业毕业证书副署。
接此通知后,请你们切实做好宣传及解释、报名与报考、实践性环节考核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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