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3年自考律师专业(基础科段)考试计划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1901-12-14

  专业代码:C030111

  文别:汉文

  主考院校:新疆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概论  4    
3  05677  法理学  7   
4  05679  宪法学  4   
5  00917  民法原理与实务  7   
6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7  00919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7   
8  00920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9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10  00922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  6   
11  0092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7   
12  00921  商法原理与实务  6   

总学分 

67    

  说明:

  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2门。

  凡2008年下半年之前,已通过原计划中公共政治课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1) 、 邓小平理论概论(00002)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03) 3门课中2门以上的考生,不再参加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1) 、 邓小平理论概论(00002) 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2学分) 课程的考试;只通过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03) 课程的考生,须参加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4学分) 课程的考试。

  考生已通过原计划有关课程的,可顶替本计划中的相关课程:① 法理学(一) 或 法理学(二) 可顶替 法理学(05677)(7学分) ;② 宪法学(一) 或 宪法学(二) 可顶替 宪法学(05679)(4学分) ;③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可顶替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00918)(7学分) ;④ 刑法原理与实务 可顶替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00919)(7学分) ;⑤ 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 可顶替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00920)(7学分) ;⑥ 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概论 可顶替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00922)(6学分) ;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可顶替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00923)(7学分) ;⑧ 大学语文(专) 、 婚姻家庭法(二) 、 律师公证与仲裁制度 或 国际法与国际私法 四门课程中的任意一门可顶替 商法原理与实务(00921)(6学分) ;⑨ 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 可顶替 法律文书写作(00262)(3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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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新疆自考律师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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