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开展
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08]5号)精神,我校将选拔一批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一、专业和计划
2008年我院招生本科专业7个,省教育厅招生80人。
学院代码:10517
专业名称
专业规程
计划数量
非英语专业统考科目:大学英语
参考书目:《新视野大学英语阅读与写作教程》(1-3卷)
新视野大学英语听说教程(1-3卷)
新视野下的大学英语综合训练(1-3卷)
专业考试科目
参考书词条
美术
050406
五
“草图”
素描,刘虹主编,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颜色
《彩画》,黄金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英语
050201
12
基本英语
《新编英语教程》,李主编,上外出版社
听力
《初级英语听力》,何其申主编,外研社出版
英语写作
《征服大学英语写作》,阎喜乐赵主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广播电视新闻
050302
10
新闻采访的写作
新闻采访教程,刘海桂主编,复旦大学出版
新闻学导论
《新闻概论》,李良荣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605
12
数据结构
《数据结构》,严为民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构图原则
《构成原理》,白仲英主编,科学出版社,第三版
财务管理
110204
10
财务管理
《初级财务管理》,古琦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中级财务管理》,经新主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管理科学
《管理学》,周三多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临床医学
100301
18
生理学。
《生理学》,刘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病理学。
《病理学》,何瑞智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护理工作
100701
13
生理学。
《生理学》,刘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护理基础
《基础护理学》,李小涵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二、学籍管理和就业政策
普通
专升本学生在第三年(2006级)插入本校相应本科专业,学制两年(临床医学和护理专业三年)。他们的本科身份由我校教育系电子注册,按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进行管理。大专生进入本科学习后不得申请转学。完成本科学习并通过成绩的
专升本学生将被授予一个现实的普通本科文凭。毕业证起止时间会根据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即学习形式为& ldquo两年(三年)本科课程& rdquo;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以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大专生就业按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政策执行。
三、选择对象和报名条件
1.申请人:湖北省普通
专升本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的毕业生,包括本地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职业学院、军校的学生以及成人
专升本举办的普通全日制职业学院毕业生。
2.报名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已完成普通高职院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能够按期毕业;身体健康。
四.工作程序
1.报名程序: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持相关材料原件(申请表一式三份、成绩单、身份证)到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报名。《湖北省2008年大学生申请表》可从http://www.hbe.gov.cn下载,填写一式三份。我的课程成绩单必须由学生所在学校的教务处盖章确认。报名时,学校招生就业部会对申请人的学院状况进行审核,并对考生进行现场电子拍照。每个学生限填报一个本科专业,报考的专业必须与原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不得跨专业报考。
2.报名时间:2008年5月19日至5月23日,交纳报名费130元(大学英语30元,各专业课50元),现场拍摄考生电子照片,发放准考证。湖北民族学院学生报名时间为5月19日至21日;校外学生报名时间为5月22 ~ 23日。
3.考试时间:2008年6月28-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考场安排:考场均设在湖北民族学院,考生必须熟悉2008年6月26-27日的考场。
5.考试科目:考试分三门(英语、专业一班、专业二班)。
6.考试形式:闭卷。每科满分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美术专业的“素描”和“色彩”是技术考试(每次考试210分钟),绘画工具由考生提供,考官提供素描和水粉纸。
7.录取:我们学校严格按照普通专科生招生计划,按照专业从高分到低分选拔学生。总成绩相同的,先参考英语成绩,再参考专业一的成绩。专业计划之间原则上不做调整(如果专业申请人数低于专业计划人数,则剩余计划转入申请人数最多的专业)。2008年7月7日至2008年7月13日,通过校园网(http://www.hbmy.edu.cn)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2008年7月2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无异议提交省教育厅进行录取考试。经省教育厅批准入学的学生,我们学校将在7月30日前发出正式入学通知。录取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注册(详见录取通知书)。
动词 (verb的缩写)指控
普通专科生按当年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项目按省物价局等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不及物动词本办法未尽事宜,按鄂教[2008]5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招生相关政策由学校招生就业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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