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2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高等学校遴选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市招办(考试院、招录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转”工作的通知》(苏教〔2019〕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专升本“专业转”选拔工作,现制定《江苏省2020年专升本“专业转”选拔实施办法》

靠前,加强组织领导。各接收院校、推荐学校、各城市招生机构要充分认识“特转”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严格资格审查,细化操作方法,做好网上报名、考试、评卷、录取工作,确保2020年“特转”工作顺利顺利顺利完成。

第二,加强宣传动员。“特转”选拔考试面向专科生(含专升本单独招生的学生,下同),专科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本科接收院校的专业招生要求。接收机构应及时公布招生规定和接收条件,做好招生政策和专业相应要求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推荐学校要以组织生源为主,通知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安排专人做资格考试。

第三,规范自主招生。“专业化”自主招生试点院校应严格遵循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资格考试和评估工作,加强对自主命题、考试和录取的管理和监督。所有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在省教育考试院“特转”选拔考试网上报名,自主招生的选拔对象必须由推荐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公示。考试和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第四,严格考试管理。“专转”接收机构有义务和责任承担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的考试工作,认真做好主考、监考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细化安全措施,确保考(答)卷运输、使用和保管的绝对安全。推荐院校应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营造“诚信考试,可耻违纪”的考试氛围。发现考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考试作弊违反国家法律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罚。

五、严肃招生纪律。进一步发挥专升本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时期的监督,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查处违纪案件,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维护“专项转移”工作的良好声誉。

六、加强安全工作。报名、志愿、考试、评卷、录取的网络管理在“专业转”的评选中进行。根据网络管理系统的运行要求,各接收机构和推荐学校要落实专人和专用工作设备,认真组织培训和运行实践,总结经验,梳理优化工作流程,引导考生成功使用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缴纳网上考试费。

省级教育考试学院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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