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2

关于普通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定就业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厅〔2020〕6号),确保我省2020年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升本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

首先,选定的对象

省内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以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为准)。

二、选择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三、考试工作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考试由相关本科院校在6月30日前组织完成,具体考试时间和方式由本科院校在确保安全、公平、科学的基础上自主确定。考试科目应不少于3门,具体考试科目、基本条件和入选参加考试的学生比例由相关本科院校与入选院校协商后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拟参加“特招特升 ”考试的学生名单,由所选院校在学校官网首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相关本科院校将于6月10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参加“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考试的学生名单电子版(纸质版连同公章一并提交),同时将考点设置和安排情况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考试的考试中心一般应设置在派出机构,原则上应尽量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同时,相关派出机构要切实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的相关工作,将标准化考点建设纳入今年的工作安排,推进统筹规划。全省实行“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考试后,将安排在标准化考场。

各相关本科院校要切实履行主要职责,进一步明确与入选院校在报名资格考试、命题准备、试卷运输、保管、发放回收以及疫情防控、考试安全、考试纪律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四川专科本科

各有关院校要通过签订保密协议、开展保密教育、组织监考人员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加强考试命题和组织工作,确保各环节组织有序、规范有序,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要认真考风考纪,考试期间,本科院校要派专升本考点派驻指导督导工作组,学校要派督学加强监督检查,省教育厅将组织抽查。所有本科院校都要重点组织试卷,所有考生的试卷都要有专门的专柜妥善保管。考试结果应通过正式渠道通知相关机构和学生本人。

相关本科院校应督促派出院校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考试组织方案和应急预案,保障广大考生和参与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参加考试的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登记和调查工作。做好招生考试场所的卫生消毒和命题、造纸、阅卷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试验场所应配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并设置专用通道、专用隔离检查室和有防护隔离措施的备用检查室。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人员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四.录取工作

今年的“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实行“计划下达一次,录取一次”,不允许补考。举办“特招特升 ”教育的本科院校,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和派出院校的实际情况,与派出院校共同研究制定具体的“录取办法”。

“特招特升 ”的录取方式主要是通过考试选拔。本科院校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专升本阶段学生的学业情况,在“特招特升 ”学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综合确定录取分数线。相关本科院校根据教育部门批准的“特招特升 ”计划、学校制定的“录取办法”和择优录取原则确定录取人选名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专升本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厅[2020]3号),凡获得世界技能大赛的中国国家队选手,凡符合“特招晋级 ”报名要求的,均可申请入读本科职业教育试点专升本和应用型本科专升本

对于在学习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毕业时获得“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有关院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尝试推荐免试录取。本科院校和派遣院校共同研究制定免试具体推荐办法,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川省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高职(专科)学生应征义务兵役并退伍。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特聘特聘晋级 ”考试,实行单独计划,录取比例为60%(以本科学校为准)在服兵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学生(含大学新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入普通本科。

实施 专项计划各本科院校要督促派出院校严格审核专项计划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

专项统招 考试选拔录取分批进行。先将专升本退役士兵单独纳入计划,建立贫困家庭毕业生办卡专项计划,然后录取所有落选考生。拟录取名单在本科院校官网首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待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相关本科院校将于7月20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相关电子录取信息。信息和数据填写成功后,专升本应将录取花名册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录取学校按有关规定为学生办理录取手续。

动词 (verb的缩写)关于费用

报名参加 的学生的考试费和学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以“报名参加 为名乱收费。

不及物动词教学管理

“特殊统招特殊晋级 ”的学生在本科相应专业第三年入学,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得到录取学校的认可并记录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考总学分的40%。专门招收和升级到 的不同学校和专业的学生学分的认定,由录取学校和派出机构共同商定。不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或专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特招专升本院校”,的学生在新学期入学时,必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院校毕业证,入学学校应进行核对确认。未取得专科毕业证者,取消“特招升专科 ”录取资格。学籍、电子注册和毕业证书发放的其他相关管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1.充分理解意义。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新冠肺炎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重要决策。各有关专升本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地位,充分挖掘办学潜力,完成2020年扩招任务,即“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确保中央决策安排到位。

2.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专升本要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首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通过特招,促进学生升学”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要加强对 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强组织保障,落实各级责任,形成合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格、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地组织实施“特殊院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3.严格的招生纪律。有关专升本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门批准的规定条件、程序和计划,做好选拔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选拔质量。学生报到后,招生学校应做好复试工作。

“专项统招 ”考试招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全国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涉及在校学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教育部令第41号)办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报告

4.加强信息披露。各相关本科院校要科学制定招生简章,严格执行专升本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公开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加强监督管理。教育署大学生事务处已设立电话号码(028-86112616)举报违纪违规行为。各有关专升本要公开违纪违规举报和咨询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6.加强政策宣传。各相关专升本要全面、准确解读“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工作方案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注,解惑解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大2020年“特殊统招特殊晋级 ”扩招的宣传力度,确保考生知晓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

联系人:范晓宇,李锐电话:028-86112616,电子邮件:gxxsgzc@163.com

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董力、俞昕电话:028-85177946、85177943电子邮件:451898526@qq.com

从上面可以知道,2020年四川特招统招考试时间 将在6月30日前完成,各专升本特招统招考试公告 已经发布。想了解具体细节的考生可以登录乐贞教育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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