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函[2020]12号
所有普通大学和独立学院:
为做好我省2021年优秀专科生本科学习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机构和项目的申请
1.2021年将在2020年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专业转本”项目,主要安排在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厅〔2015〕3号)的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开展普通高职院校(专科)离退休大学生“专业转换”工作,计划900人。
3.接收院校要将“特转”工作纳入本科培养规模,根据“特转”学生、自身办学条件和往年接收规模合理申报接收计划。按照本科专业与专升本阶段考生所学专业基本相同的要求,根据《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要认真制定“由专业向专业过渡”的专业规划。“专业转专业”招生专业原则上不超过《省教育厅关于颁布省属专升本“专业转专业”选拔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的通知》(苏教函〔2020〕11号)附件1中注明的本科招生专业。请于2020年12月15日前收到“2021专项转学计划”申请表(Excel电子文本一份,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文本一份)并提交至省教育厅大学生处,电子邮箱为jssjyt_xsc@163.com。与2020年相比,计划调整接收规模和专业的专升本应提交专项报告,并在申报时间表中明确说明。省教育厅审核各学校申报的计划后下发。
4.接收院校要根据我部下发的“专项调剂计划”制定办班通则。总则应明确规定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班级名额、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内容。这本小册子应该可以在网上找到,供候选人查询。
二、对象和方法的选择
1.选拔对象是纳入国家专升本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三年级专科生(含单独招生的专科对口生);本省各类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的五年级学生,经区、市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后;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和退伍。完成高职学业后,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以参加“专项转移”选拔考试。
2.根据以上三种选拔对象,采取三种选拔方式: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方式;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五年级学生的“特殊转学”由接收院校组织,并做好优惠录取,实施方案另发;少数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毕业生由接收专升本自主招生,实施方案另行下发。
3.做好专升本自主招生工作。2021年有950个自主招生计划,安排在南京晓庄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常熟理工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等6所普通公办院校,仅面向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是在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和学校推荐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的。接收院校采取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必须在“专升本”统考学生报名前完成。从2021年起,专升本不再举办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计划并入统一考试招生计划。
第三,注册、自愿申报和考试
1.申请条件:(1)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后,达到毕业要求,正常毕业。报名时间定在2021年1月上半月。
2.注册资格考试。申请专升本“专业转”的考生,应由考生根据报名条件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考试,并在学校官网上公布。
3.志愿者设置。2021年“特转本”录取会根据考生申请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者。考生可根据专科阶段的专业和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分类的十二个学科,选择本学科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每个学生最多可以填写五个机构的五个专业。
4.考试。文科(英语、日语)、美术考试科目:大学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计算机基础(100分);理工科考试科目:高等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基础(100分)。满分都是400分。英语考生的英语试卷和其他考生的不同。省控线分为文科、英语、日语、理工科、文科。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
我省高职院校学生和高职院校退役士兵的报名、考试和录取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和监督。我省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普通高职院校毕业证、士兵退役证在指定地点报名。
四.转移与培育
1.全省统一考试后,由省教育厅划出录取资格线。相关本科院校会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督导。不符合接收大学专业要求的考生,其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校不得录取。
2.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登记,办理学籍变更相关手续。
3.“特转”新生持大专毕业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本科院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大专毕业证的“特转”学生不准办理入学手续。“专升本”学生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4.普通专升本“专科生”的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的学费相同。
5.专升本自主招生由接收专升本负责,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录取办法是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制定的。根据考试累计总分由高到低,确定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出具录取通知书。
6.接收院校必须为专门转学的学生设班,不允许转班。
7.接收机构要全面总结近年来“专门培训”工作,根据“专门培训”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培训目标和培训要求,认真修订和完善人才培养计划,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动词 (verb的缩写)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升本”学生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2.“专升本”学生享受与转校本科生同等的待遇,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专业转”生毕业证书的内容应按国家规定填写。
3.毕业时,“专升本”学生按国家相关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
第六,加强组织领导
1 .接收专升本应加强对“专业转移”工作的宣传、组织和领导。要明确专门人员的责任,加强政策解答,落实工作职责,严格加强管理,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学生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报名、选拔和考试工作。考试学校应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做好考试组织和考生服务工作,确保考试的安全和保密。
2.各考点学校要协调当地卫生部门做好“特转”考试和防疫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参加考试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要认真研究疫情,制定疫情防控标准和检验中心考场防疫措施。经推荐的专升本,要做好健康监测,并对考生和工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登记。对入学考试场所逐一进行消毒,确保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推荐院校要做好疫情期间的选送工作。试验场所应配备足够的防疫材料,并设置有防护隔离措施的专用通道、专用隔离检查室和备用检查室。对体检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体检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到位。
3.在“专书转书”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公开评选方式和结果,杜绝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要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一起发现,一起查处,绝不姑息。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的规定,严格招生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要加强招生执法监督,严肃查处招生违纪违法行为,依法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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