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专升本政策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2

关于做好2020年湖南省“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所有普通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2020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高考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专升本毕业生就业的影响,适当扩大高考招生规模(以下简称“高考”), 为进一步加强“专项统招 ”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现将2020年我省普通高等教育“专项统招 ”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靠前,提高政治地位,加强组织管理

1.从整体上推进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基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实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是构建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立交桥”、稳定大学生就业、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要。专升本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地位,充分认识做好“特招专升本学生 ”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2020年完成“特招专升本学生到特招专升本 ”的扩招任务。专升本“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招生规模的扩大,将是人均经费的分配因素。

2.高等学校要成立以校(院)长为首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入学考试的组织领导。校(院)为靠前责任人,校(院)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要完善“特聘晋级 ”的推荐选拔方式,认真制定2020年“特聘晋级 ”入学考试工作计划,特别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单独制定小组考试工作计划,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特聘晋级 ”人员

二是完善相关政策,满足扩招的需要

根据国家要求和我省专升本实际情况,对原有的“专升本”政策进行适当调整,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专升本”招生规模得到适当扩大和落实。

2020年举办“特招特升 ”教育的本科院校为省级本科院校(不含湖南师范大学)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接收院校”)。独立学院的母体专升本对“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的招生考试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2020年,推荐大学生参与“特聘晋升 ”选拔的院校(以下简称“推荐院校”)推荐比例将从推荐专业平均分前20%扩大到各专业平均分前40%。如果有前40%的学生,他们会自动放弃“特聘晋升 ”

高职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获得“特殊统招特殊晋级 ”推荐免试资格, 并且可以去其所在学校签订的“接收院校”的相应专业而不承担“专项统招专项晋级”[/h]如果学生就读专业“推荐院校”而不与“接收院校”签订合同,如果他/她愿意可以进入双方签订的类似专业。

对已退出义务兵役、回到高职院校上学的毕业生,在推荐条件上应与毕业生同等对待。如果被“接收院校”录取,要实行单独计划,不占用“接收院校”当年的“特招特升 ”录取计划。其中,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得三级及以上荣誉的,可免试进入相应的本科学校与相应专业学习。

第三,规范选拔方式,确保考试安全

1.“推荐院校”要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从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的角度,改进推荐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推荐学生参加“专项统招 ”选拔考试,尊重学生意愿,服务学生需求,做好组织学生网上报名、安全考试等学生工作。

2.各“接收机构”应参照《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项统招 《招生考试自命题及考试工作指南》(见附件1),完善和完善命题小组考试录取工作制度,完善和完善安全保密制度,在命题、组卷、阅卷、保管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安全保密要求和措施,坚决防止试卷泄露。完善阅卷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考生个人信息封存、多人阅卷、阅卷场所集中封闭管理等要求,确保评卷客观、准确、公平、公正。完善工作审核制度,在命题、造纸、阅卷、评卷、录取等重要环节实行严格的审核程序。建立健全台账记录制度,加强对整个工作过程的监督,尤其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督,做到互相监督,有据可查,有责可究。

四是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作

1.学校在协议上签字。4月25日前,“推荐机构”和“接收机构”将完成协议的签署。“推荐院校”应向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司提交“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签约合作统计表(见附件3)。“接收机构”应向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司提交学校与“推荐机构”的合作协议、“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签约合作统计表、“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招生计划根据办学条件和签约条件确定的申请号(见附件4)。

协议的签署应遵循以下规则:

(1)“推荐机构”根据“一个专业只能和一个“接收机构”签订合同”,寻求专业匹配度高的“接收机构”进行洽谈对接。

(2)“接收机构”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确定与“推荐机构”的结合点,科学合理确定签约学校和专业数量,努力实现相关对应专业点全覆盖。

(3)2019年“接收机构”签约的专业原则上应继续与原“推荐机构”对应专业签约;对于2019年未签约但在省内有一个以上分布的本科专业,“接收机构”可以根据就近原则主动与“推荐机构”协商签约。省内唯一分布的本科专业,在师资、场地等教学资源条件下,“接收院校”必须与“推荐院校”的相关专业签订合同。

(4)独立学院与“推荐院校”签订“特招特升 ”合作协议,单独命题,单独分组考试,单独录取。“推荐院校”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向独立学院推荐合格学生。

(5)湖南女子学院只招收女生,与湖南女子学院签约的“推荐院校”的专业也可以与另一个“接收院校”签约。独立学院举办的专业基本与母体大学相同,独立学院的这部分专业可以与母体大学签署的“推荐院校”单独签署。

2.合作专业对应申请。4月30日前,根据签订的协议,“推荐院校”将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信息管理平台 ”上完成与本科院校合作专业的相应申请(网站为http://zhuanshengben.jsu.edu.cn/t)(学生网上报名的前提条件)。

3.学生在线报名。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接收机构”。5月1日至5月10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必须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信息管理平台”(网站为http://zhuanshengben.jsu.edu.cn)进行注册,完成网上报名。

4.举报推荐名单。

(1)“推荐院校”组织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免试推荐考试表 ”(见附件2),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0日前将“推荐院校”报教育部考试。5月27日前,省教育厅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学校。

(2)“推荐院校”将公示无异议后的所有推荐名单上报“接收院校”,并于5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司审核。6月6日前,省教育厅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学校。

5.选拔考试。7月15日前完成“特招特升 ”考试,具体时间由各“接收机构”确定。

6.确定录取名单。“接收院校”和“特招专升本”,领导小组将对拟录取名单和不经考试推荐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和公示。7月31日前,“接收机构”将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登记备案清单(含免试推荐录取登记备案清单),并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司。省教育厅将“接收机构”上报的录取登记备案清单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管理平台中的学生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并将比对核实情况于8月8日前反馈给“接收机构”。其中,经核实无误的学生将被录取并登记备案,由“接收机构”按照学校“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入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向学生发出录取通知书,经核实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录取备案。

公示结束后,因学生自动放弃“特招特升 ”或其他情况而产生的任何空缺将不予补充。

所有推荐名单和录取名单必须在校园网上公示(不少于7天)。

提交材料联系人:职业教育系刘燕琪,电话:0731-84714937;省教育厅高教处张林,电话:0731-84714932、

5.严格遵守纪律,加强监督管理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的监督管理机制,参与监督全过程。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早发现、早预警、早解决,重点整改,坚决纠正随意变更和打折的行为,对违规或徇私舞弊者严肃追究责任。

2.完善检查检查制度,省级抽查和校级定期检查相结合开展检查。“接收机构”应在考试前7天向省教育厅报告考试时间,省教育厅将在考试期间派督学对考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试结束后3日内,督学应当向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司书面报告考试实施情况。

不及物动词其他人

本通知与《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项统招专项升级”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号)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尽内容以湘教发〔2018〕1号为准..

附:1、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自命题及考试工作指南

2.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免试考试表

3.“推荐院校”、“专业招聘 ”签约合作统计表

4.“接收机构”、“特殊招聘、特殊晋升”签约合作统计表

湖南教育厅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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