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相关单位:
根据《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选拔任用工作规划》(内教高涵〔2021〕2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21年本科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范围
我们学院2021届毕业生;2021届高职(专科)毕业生与我校签订了《2021年高校选调生协议》,在我区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地位。应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身体状况符合有关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试合格。
2.行为和言论符合社会主义国家的思想要求,自觉维护国家统一,拥护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
3.2021年7月31日前拿到毕业证。
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各专业前50%的毕业生(上学期除外)。(排名方式由合作机构确定)
本校升读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在特殊时期(除上学期外)根据教学计划,按照所修课程期末成绩的平均分进行排序。
(2)已建档的贫困家庭毕业生;
(三)学习期间退出义务兵役的毕业生;
(4)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金奖、银奖、铜奖获得者。
第二,注册流程
(1)资格考试:建议高校对符合选拔范围的学生进行资格考试。
(2)官网公示:推荐院校将在我院官网公示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为5天。
(3)数据提交:推荐院校将公示后公布无异议学生名单,并标注考生类型(普通/退休应届/备案卡/免考),经院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本,与名单电子版一同提交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4)网上报名:2021年,对全区高校级毕业生选拔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至5月27日,具体报名要求按照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关于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专升本高等教育遴选统一网上报名的公告》执行。建议高校引导符合报名条件且愿意在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报名的学生,根据公布的考生类型完成网上报名。不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具备选拔录取资格。
三、选择原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择优选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选拔。
(二)专科阶段学习的专业与拟提升的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同一学生不得参加两次以上评选。
四.选择组织和时间表
为确保选拔工作有序进行,相关院校应根据《包头师范学院2021年专升本选拔实施办法》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被推荐学生进行审核,并在推荐表相关栏目签署意见。
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5月25日9:00-5月27日17: 00,学生在线申请。
2.6月9日前,推荐院校提交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经公示无异议。
3.6月10-20日,教务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总结审核,确定录取学生名单。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网公示7天。
4.21 6月23日:将候选人名单提交总统办公室审议。
5.6月25日前,拟录取名单须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
6.6月30日前,将确认的考生名单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招生简表。文件格式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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