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09年江苏省教育厅专转本工作的告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6-25

第一,接受机构和项目的申请

1.“专业转”项目总量控制在我省高职院校毕业生的5%以内,共1.2万人,安排在普通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二级学院)。

2.普通民办高校(包括独立学院和民办二级学院)接受“特殊转”方案,由地址院校申报。高校有必要单独为“专科生”组建班级,不允许旷课学习。

3.受理机构应结合自身实际,根据本科专业与考生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基本相同的要求,认真拟定“专业翻译”方案,并于2009年1月20日前按课表数据库模式提交至我办学生办公室(电子文本一份,纸质文本一份,纸质文本须加盖校园公章,电子文本发送至xuzhy@ec.js.edu.cn)。我们办公室会审核各学校申报的方案并下发。

4.接受校园,要按照我办下发的“特转本书”方案,拟定一份办班简介。介绍要明确招生、职称、专业要求、班级地址、费用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发放等。介绍应该在网上提供,供候选人查询。

2.2009年,在校园推荐的基础上,招生机构安排考试,从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的五年级中选拔学生。系数实施计划另行下达。

三、报名、志愿填报和考试

1.申请条件。(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各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在优秀以上,无不及格课程;(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记过以上处分。

2.注册资格考试。申请“专业转”的考生,由考生根据报考条件和学生报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后推荐,并张贴在校园醒目位置。

3.2009年根据考生申请类别选择“特转版”,自愿设置平行院校。考生可根据专升本阶段的专业状况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出版)中分类的11个学科,选择本学科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不允许跨类别报考。每个学生最多可以申请三所院校的三个专业。

4.考试科目和分数。文科(英语、日语)、美术考试科目: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计算机(100分);理工科考试科目: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100分)。满分400分。省控制线按文科、英语、日语、理工科、艺术类划分。考试时间定在2009年5月9日。

5.大学生“专业转”的报名、考试和选拔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系数方案另行公布。

第四,转移和培育

1、各相关本科院校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自愿,由高到低顺序选拔,省级教育考试院监督。跨专业专业类别和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不能选择校区。

2、省教育厅对入选结果进行审核登记,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专业转本科的学生转入本科第三年学习。

4.“专业转”生的费用与接收机构同专业的学生相同。

5.受理机构要全面总结近年来“专业培养”工作,根据“专业培养”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培养目标和要求,认真修订完善人才培养计划,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学籍处理及工作

1、“转学”学生,由推荐机构和被推荐机构按照学籍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学和录取手续。

2、“专科生”不准转专业和转学。“专业转”生在所选校区签到后要求回原学校的,视为自愿放弃学籍。“专业转”生毕业证书的内容应按国家规定填写。

4、“转学”学生毕业,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工作指南办理。

第六,切实加强领导安排

1.受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宣传、安排和领导。要明确专人,落实工作职责,严格加强管理,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学生的招生、选拔、考试等工作要在源校区认真做好。考点校区要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做好考试安排和考生服务工作,确保考试安全保密。

2.在“专版”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报名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评选过程公开和评选结果公开,根除评选过程中的不正之风。要充分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对“转专”工作的监督。一经查实,对不符合“转专书”条件的学生,取消其资格,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


湖南专升本最新资料领取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专升本专升本学校专升本常见问题

上一篇:合肥工业大学09级成人高考夜大新生入学须知                  下一篇:北京2009年8万成招新生签到

湖南3+2 统招专升本

一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