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成人高考加分政策:
1、年满25周岁[198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1986年8月31日)],生活能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报读专业学习的残疾人,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明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0分,是否选择由招生机构确认。
2.对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文明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30分,是否选择由招生机构确认。
(一)地方(市)级人民政府、省(区、市)厅局和国家特大型企业颁发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工人)和科技推广(效果)奖获得者。
(2)2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含1986年9月1日)出生),能自理且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3.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以在考生文明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到档。是否选择由招生校区确认。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考生。
(二)现役和退役的人民解放军、武警和人民警察。
(三)边远地区、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4)25岁以上[198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1986年8月31日)]。
4.对于分散的少数民族考生,选考时可加分10分,是否选上由招生校区确认。
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护理选择政策的考生不累计护理分数,只取加分较高的。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专升本专升本学校专升本常见问题 上一篇:湖南成人高考医学类专业报考条件 下一篇:湖南成人高考网上怎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