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泉城学院专升本2018年招生章程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3

为确保2018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等有关文件,制定暨南大学泉城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靠前章总则

靠前条本章程适用于暨南大学泉城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暨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暨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暨南大学泉城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4002

第六条学校地址:山东省蓬莱市海滨西路34号

第七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的独立学院

第八条

成立日期和基本情况:暨南大学泉城学院于2005年经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是一所具有本科学历的综合性独立学院。校园依山傍海,安静优雅,基础设施齐全,办学条件优越,育人环境和人文环境良好。

第九条【专业设置】专业设置及办学条件:学校现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发展势头良好、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师资队伍。依托暨南大学强大的办学实力,学校设置了经济、管理、文学、科学、工程、艺术等6个本科专业,目前我校共有37个本科专业。学校规划占地1816亩,一期建设用地517亩,图书45.62万册。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十条暨南大学泉城学院成立以校领导为首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招生办公室】暨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暨南大学泉城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暨南大学泉城学院纪检监察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目标和申请条件

第十三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17年所有专业均为山东省招生。

第十四条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大学学习期间没有违纪行为和作弊行为;

3.身体健康;

4.大专阶段必须获得大学文凭。

第五章招生计划

暨南大学泉城学院2018年各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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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准入

第十五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省招生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制、招生简章和督导制,在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基础上选拔候选人。

第十七条

外语要求:学校只提供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填报。如果他们被接受,公共外语课程应该改为英语。

第十八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考生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文件。

第二十条

建立过程考核与高考成绩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根据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在学院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发现过程考核不合格:

1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已给予上述处罚的;或者被学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3.初试不合格的课程有4门以上(含规定学分内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下同);或者靠前次考试有一门或三门课程不及格,补考后有一门或多门课程不及格。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的相关规定,大学新生的学费标准为机械设计与制造及其自动化、视觉传达设计与环境设计专业每人每年130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英汉语言文学专业每人每年11000元。

宿舍标准:四人,每个学生每年1200元;6人,每年各出生1000元;八个人每年住八百块。

第二十二条复审

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注册为学生,由学校负责还款及善后处理。学生在校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执行。

第二十三条大学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至4年。按照教学计划完成规定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学生,由学校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科生毕业证书的内容必须填写为“× ×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根据进入本科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十四条学校通过建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俭学等学生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退学学费的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2010年第27号文件关于退学费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办理招生事宜。学校保留追究以暨南大学泉城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如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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