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工作,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辽教发〔2016〕37号)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我省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的总体情况。对《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92号)和《辽宁省高级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教发〔2018〕6号)中的考试工作日程及相关事项作如下调整
一、文化基础课(公共课)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二、专业综合课程考试和技能考核时间安排
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综合课程考试和技能考核以及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综合课程考试(师范类专业)时间为5月12日至5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和方式由团体考试机构自行安排;5月27日前,各专升本组完成了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的阅卷、成绩综合、成绩公告和成绩审核。5月29日和30日,课程考试成绩通过辽宁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考试管理系统上报省招办。牵头机构和相关组考机构应当制定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复核办法和程序,为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应提前告知候选人绩效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三、文化基础课(公共课)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5月10日至5月20日,考生可登录辽宁省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站:http://dkwb.lnzsks.com),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体检时间
进入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体检由各市招办组织,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体检在4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城市安排。
动词 (verb的缩写)辽教发[2018]6号文件附件1有关情况调整说明
由于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进行了调整,《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18年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教发〔2018〕6号)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也进行了相应调整,考生必须按照本文件附件1填写志愿。
资料来源:辽宁招生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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