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简章已经发布。如果你申请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个学院发布的招生详情。
靠前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靠前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学校代码:13383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莱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财街5号邮编:271199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
第七条学校批准设立时间:2005年
第八条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条件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是2005年教育部批准的独立学院。学校规划占地800亩(含50亩水面);建筑面积13.1万平方米。校园功能齐全,有完善的现代化图书馆、体育馆、实验楼、办公楼、教学楼、大学生创业中心、学生标准化公寓,完全能满足教学需要。
★师资力量
学校拥有一支以燕山大学自有教师为主体,山东财经大学为师资力量的高水平师资队伍,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专任教师397人,均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副教授以上教师200人。
★专业设置
学校依托山东财经大学优势学科,专业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有五个部门,包括财务部、国际经济贸易部、会计部、工商管理部和信息科技部。本科专业有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大数据、软件工程)等12个专业。2019年招生专业为会计、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九条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成立以校领导为首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普通本科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目标和申请条件
第十一条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将于2019年在山东省招生。
第十二条申请入学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在大学学习期间无记录或受到以上纪律处分;或在大学学习期间受过记过或留校处分,但在报考前已被开除的;
3.身体健康;
4.大专阶段必须获得大学文凭。
第五章准入
第十三条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计划将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2019年在校生600人,其中会计200人,金融100人,国际经济与贸易150人,市场营销150人。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发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建立过程考核与专升本考试成绩相结合的多录取机制。考生所在的研究生院提供过程考核结果,我院参照过程考核结果,根据专升本考试的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结果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录取通知书公布。
免试考生和退役士兵的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省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其他
第十七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会计、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1900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专业1.7万元/年;住宿费1400元/年。国家和省的政策如有变化,以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为准。
第18条审查
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注册为学生,由学校负责还款及善后处理。学生在校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执行。
第十九条退款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被学校纪律开除,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以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条奖学金和贫困生资助
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学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系列资助政策,如国家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大学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至4年。按照教学计划完成规定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学生,由我校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科生毕业证书的内容必须填写为“× ×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根据进入本科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学校保留追究以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辅导班,不印刷出版高考相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
电话:0531-89707258
邮箱:scdyszs@163.com
地址: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财街5号
邮政编码:271199
来源: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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