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简介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创建于1998年,2005年5月被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位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扬州,地处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学院三面环水,是一个智能化、生态化、开放式、花园式的校园。
扬州大学,百年名校,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联合创办的大学,江苏省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国家建设计划支持的省级百强专升本之一,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扬州大学拥有博士学位授权点2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8个,博士后流动站20个。有国家重点学科(培养)3个,博士生、硕士生导师3100余人,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外国院士1人。
目前共有7个系(系),包括文化法律系、经济管理系、机械电子工程系、土木电气工程系、化学工业与医药系、旅游与艺术系、基础系。本科专业38个,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在校生近1.1万人。学院在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图书资料、教学实验设施等方面充分共享扬州大学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各专业靠前任主任由扬州大学相关专业教授担任,其中教授、副教授占65%以上。
办学理念先进,培养特色鲜明。学院自1999年招生以来,依托扬州大学的教育教学资源,采用全新的办学机制,立足江苏,面向全国,探索创新水平高的应用型大学办学路径,积极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致力于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健全人格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近年来,学院积极实施本科专业品牌建设和升级工程,大力推进通识教育改革,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实践教育,积极打造“一系一品”,实施第二课堂学分制,促进靠前、第二课堂融合发展。学院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习与科学作品竞赛、全国“创造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先进测绘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全国箱包设计大赛中获得300多个国家级奖项和600多个省市级奖项。其中,2019年,
规范的教育管理和优秀的培训质量。学院坚持从严治校,形成了严格管理与人文关怀、服务至上、文化熏陶相结合的学生教育管理特色。鼓励学生参与实践,学生自行组织44个社团;全年开展了“广陵人才”科技文化节、学生社团文化节、建筑文化节、服装皮具文化节、护士文化节、语法文化节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学院连年被评为江苏省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学院与扬州大学等学校开展交流学习项目。成绩优秀的学生将有机会交流学习4年;符合所有课程平均绩点要求的同学,有机会交流学习半年。学院注重加强与国际知名大学的合作与交流。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学院与北亚利桑那大学等十多所国外大学建立了教学、科研和学生交流的合作渠道。通过对外交流与合作,可以为学生的成长空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学院拥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特殊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社会奖学金,每年发放金额近1100万元。
就业平台广,社会口碑好。学院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学生考研,并专门设立了24小时研究生自习室。学院毕业生每年都被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东南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英国杜伦大学、伯明翰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录取。近年来,学院与企事业单位共建校外实习基地170多个,10%的大学毕业生受聘于国家公务员、国家基层工程和各级事业单位。大学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目前有毕业生在联合国总部、中石化集团、东方航空空公司、中国电信等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作。由于他们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用人单位整体满意度97%,2019届毕业生对母校满意度96.68%。学院的社会声誉与日俱增,得到了教育部领导、省教育厅及相关高等教育专家的充分认可,得到了行业企业的充分信任。曾被评为“2019年江苏省十大互联网口碑本科院校”,近年来在武书连“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中位列全国70名左右。
百年的拼搏与自强,广陵的活力与创新。在新的历史征程中,让我们携起手来,不忘你的首创精神,牢记使命,努力探索面向未来应用型人才成长、适应创新、创业、创造、发展的智能教育生态,努力打造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二、招生代码:1921
三、招生批次:普通批次
四、专科阶段考生的招生计划和专业要求: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数据为准
动词 (verb的缩写)对象选择
列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经省级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生(含高等学校对口单独招生的学生),由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转本”全省统一选拔考试。
第六,注册条件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后,即可达到毕业要求,正常毕业。
七.注册方法
1.申请“专业转专业”的学生,在专科阶段根据自己的专业,根据我校公布的专科阶段考生对专业和专业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划分的十二个学科,选择报考本学科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每个学生最多可以填报五个机构的五个专业;
2.申请“特转”的考生应由考生根据申请条件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考试推荐。
八.选择规则
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
1.符合报名条件且考试成绩达到省教育厅划定的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比例阅读考生档案;
2.专业志愿者符合专业选拔要求的考生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者填报顺序,按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3.不符合我院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不得录取;对于未取得大专毕业证的学生,不办理录取手续;
4.“特转”录取结果已经省教育厅审核登记,我校将向推荐学校发送录取通知书,并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九.运行课程的地点和费用
1.“专业转”生按专业安排就读于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南路199号);
2.“专业转”生转入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三年级(2018级);
3.“专业转”生根据专业设置新的班级授课;
4.2020年“专业转”生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与我校2018级学生标准相同(见“四。《大学阶段考生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详见)。
十、学籍管理与毕业
1.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入学的学生,凭学院毕业证和录取通知书按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专业转”生不得转专业、转学校;
2.“专业转”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外,享受我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
3.按照教育部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专业转”生毕业时,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授予毕业证和相应的学士学位,毕业证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相关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
XI。监督和保证
1.学院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特转”招生的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候选人合法权益,及时公布评选结果;
2.学院成立了“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纪检监察小组”,加强了“特转”招生工作的纪律性,负责监督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
3.监督电话:0514-87993979
十二、招生咨询方法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处
电话:0514-87993999,87994013,87993666
传真:0514-87994026
大学网站:http://glxy.yzu.edu.cn/
招生网站:http://glxy.yzu.edu.cn/col/col6695/index.html
邮寄地址: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
邮编:2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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