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前章总则
靠前条为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本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山东教育厅、山东教育招生考试学院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南山学院专科生招生。
第三条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第四条烟台南山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烟台南山学院学校代码:12332
第六条学校地址:
东海校区: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东海旅游度假区大学路12号邮编:265713
南山校区: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工业园南山中路1号邮编:265706
第七条学院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级别:本科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成立招生纪律检查监督小组,监督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的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1.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按省和专业编辑并报送学校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4.组织实施我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我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审核录取新生;
6.支持相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中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招生对象和申请条件
第九条招生目标
(一)我省2021年专升本毕业生。
(二)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第十条申请入学的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二)身体健康。
(3)在校学习期间无记过以上纪律处分,或有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在报考前已解除纪律处分的。
(四)2021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
(5)应届大学毕业生必须通过已毕业大学的综合素质测评取得学校推荐资格,或者通过大学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取得考生自荐资格;已自办卡的贫困家庭(经省级以上扶贫机构认定)考生具备报考资格;往年应退役的在校大学生士兵(指专科生或应招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退役后的人员)具备报考资格。
第十一条取得报考资格的方式
(一)取得高等学校推荐资格。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获得学院推荐资格。
(1)学校整体素质评价得分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前40%。如果同一专业使用不同的人才培养方案,可以根据培养方案进行排序。
(2)在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或省级师范院校学生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学生向学生所在大学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由学生所在大学负责审批。
2.综合素质评价。专升本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综合素质测评计划并主动公开,确保测评标准明确、程序规范、过程严格、结果公正。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课程成绩(学分)和综合成绩(包括思想道德状况、创新创业能力等)组成。),其中课程成绩(学分)占比不低于80%。如果一个学生在学校转专业,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和其他转专业的学生一样。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应当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保公开透明。
(二)获得候选人的自荐资格。
1.未取得高等学校推荐资格的学生,可以参加招生院校的专业综合能力考试,考试合格后,可以取得入学资格。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招生院校应在我部发布2021年招生计划后3天内,通过学校官网公布不同专业的考试计划。专业考试包括两个考试科目,每个科目应涵盖1-2门专业基础课,由招生院校根据其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自主确定。技能考试是艺体类专业的主要考试方式,笔试是其他专业的主要考试方式。招生院校可以根据人才选拔的情况,调整不同年份考试科目涵盖的课程和数量。考试标准由招生专升本根据相关专业本科学习需要确定,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各招生专升本的综合职业能力考试成绩只能用于报考该专升本的相关专业。
2021年3月9日至15日进行省内招生专升本综合职业能力考试,省内招生专升本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自行确定并公布。自荐考生应在2021年3月1日前登录招生专升本发布网站,按要求报名参加考试。如果同一专业有多所专升本招生,自荐考生可以根据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表选择在一所或多所学校参加考试。
(3)已建卡的贫困家庭考生。
省级以上扶贫机构认定的考生应在3月1日前向原院校提出申请,由原院校整理汇总名单,提交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经省教育厅会同省扶贫办审核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报名工作。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候选人。
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于3月18日至19日到考试地点所在城市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考试。资格考试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高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需携带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及大专期间公共外语班的语言证明)、军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山东省户籍证明材料(如户籍原件及复印件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
第五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科生招生计划将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告为准。
第六章招生
第十三条招生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山东省高考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高考录取办法的通知》(鲁教字〔2017〕21号)及相关文件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根据已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的分数,按分数高低依次递增。免试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已建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五条入学考生名单可在山东教育招生考试学院网站或烟台南山学院阳光招生网(https://zs.nanshan.edu.cn/)查询,录取通知书由我院统一印制发放。
第六章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时,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发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考试。任何人发现任何违反国家招生规定的欺诈行为,将立即被取消资格。
第十七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条件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郑路办发〔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个筹资系统
学校通过奖励、贷款、资助、补贴和免除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学费减免和勤工俭学。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办法》(鲁学〔2020〕15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名称及学历证书证书类型:名称:烟台南山学院;按照教学计划完成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的学生,授予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内容填写为“× ×我院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根据进入本科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位。专升本学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第二十条专升本招生新生,入学后不能转入专业
第七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公布录取结果的方式: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烟台南山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http://www.nanshan.edu.cn
招聘网站:http://zs.nanshan.edu.cn
电子邮件:zsb@nanshan.edu.cn
电话:0535-8609070 8609225 8590603
飞行技术专业咨询电话:0535-8737936 8609785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学校保留对以烟台南山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程序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烟台南山学院负责解释。
本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详见山东省教育厅网站:www.sdedu.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gaokao.chsi.com.cn。
烟台南山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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