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考试院普[2018]20号
各区市教育局,各有关专升本,福州高招办: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考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8〕1号),为做好2018年高考分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曾参加我省2018年高考,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全国“互联网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根据国家项目安排应参加且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除外),福建省“互联网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申报方法
6月12日前,获奖考生必须持本人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6月13日前,相关高职院校初审汇总后,必须按附件要求报送省教育考试院,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考生名单已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通过,无异议后方可参加2018年专升本单独考试。
第三,考试安排
2018年专升本分班考试将于6月30日(周六)举行,考点设在福州市第十五中学(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44号)。考生须于6月27 -29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厅-高考”板块,打印准考证,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科目
2018年各类考试科目为两门独立命题的公共基础课,各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每次考试时间120分钟。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闽教考[2018]1号文件。
动词 (verb的缩写)工作要求
1.高考分考是我省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市教育局和相关专升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考生知晓政策,按时报考。
2.有关专升本要加强对获奖人选的资格审查,指定1-2名熟悉我省专升本对口晋级单独考试政策、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对获奖人选资格申报的初审和汇总,防止弄虚作假。
3.2018年,福州市高等招生办公室受委托负责大学生单独考试的具体考试工作。福州市高等招生办公室要参照《2018年高考实施细则》(闽教考〔2018〕4号)和《2018年高考工作手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工作。考点设置、考试实施、安全保密等,确保2018年高考分考公平、规范、安全、有序。
附件:2018年专升本单独考试考生申报汇总表.docx(点击附件名可下载)附件:2018年高考考生申报汇总表。docx(单击要下载的附件名称)
福建省教育考试局
2018年5月30日
资料来源:福建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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