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报送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阶段总结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7

转发关于报送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阶段总结的通知(图1)

湘教办通〔2012126

转发关于报送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

协调发展阶段总结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高职学院:

现将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报送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阶段总结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21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总结本地本校推进中高职衔接发展的具体举措、实施案例及初步成效,各地各高职学院请于728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厅职成处。联系人:汪忠明,毛凌云;联系电话:0731-84714937;电子邮箱:511018577@qq.com


O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关于报送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

协调发展阶段总结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2]1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要求,请将你省(区、市)2012年落实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拓宽人才成长途径方面的具体举措总结报送我司,总结格式请详见附件。

请鼓励你省(区、市)内高职学校,特别是国家(省)示范(骨干)建设高职学校,积极探索中高职衔接,及时总结具体实施案例、取得的初步效果,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请各地将招生考试改革总结及中高职衔接案例,于83日前以公文形式正式报至我司,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地址: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100816

联系人:周源、张月电子邮箱:sfgz@moe.edu.cn

附件:高职招生考试改革总结提纲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高职招生考试改革总结提纲

(请分类型分别总结)

招生考试名称:例如,普通高考、单独招生、对口招生、注册入学、专升本、成人高考

生源类型:例如,普高、中职、高职专科,应届、往届,省内、全国

学历学位:专科、本科(是否获学士学位)

学习方式:例如,全日制、电大

招考办法:需详细描述

实施时间:

2012年计划招生规模:需明确绝对人数;如是全日制招生,还需明确占高职(本科)全日制招生计划的百分比

实施学校、专业范围:

其他说明:



湖南专升本最新资料领取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统招专升本

上一篇:[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12月份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及本、专科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湘教毕办〔2010〕17号)

湖南3+2 统招专升本

一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