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办通〔2012〕126号 转发关于报送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 协调发展阶段总结的通知 |
各市州教育局、高职学院: 现将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报送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阶段总结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2〕1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总结本地本校推进中高职衔接发展的具体举措、实施案例及初步成效,各地各高职学院请于7月28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厅职成处。联系人:汪忠明,毛凌云;联系电话:0731-84714937;电子邮箱:5110185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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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
协调发展阶段总结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2]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要求,请将你省(区、市)2012年落实“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拓宽人才成长途径”方面的具体举措总结报送我司,总结格式请详见附件。
请鼓励你省(区、市)内高职学校,特别是国家(省)示范(骨干)建设高职学校,积极探索中高职衔接,及时总结具体实施案例、取得的初步效果,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请各地将招生考试改革总结及中高职衔接案例,于8月3日前以公文形式正式报至我司,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地址: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100816
联系人:周源、张月电子邮箱:sfgz@moe.edu.cn
附件:高职招生考试改革总结提纲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高职招生考试改革总结提纲
(请分类型分别总结)
招生考试名称:例如,普通高考、单独招生、对口招生、注册入学、专升本、成人高考
生源类型:例如,普高、中职、高职专科,应届、往届,省内、全国
学历学位:专科、本科(是否获学士学位)
学习方式:例如,全日制、电大
招考办法:需详细描述
实施时间:
2012年计划招生规模:需明确绝对人数;如是全日制招生,还需明确占高职(本科)全日制招生计划的百分比
实施学校、专业范围: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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