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3-06-14
  根据《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内教办函〔2023〕6号)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内教招考成〔2023〕6号)《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免试考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内教招考成〔2023)7号)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8127。

  2、学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3、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包括研究生、本科、专科、成人教育。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

  二、招生信息

  1、招生对象

  符合《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报名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2023年全区专升本统一考试的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和通过资格审核的免试考生。

  2、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下达为准,可在“内蒙古 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s://www.nm.zsks.cn/) 和“包头师范学院 招生信息网” (https://zsw.bttc.edu.cn) 进行查询。

  三、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一) 统一考试考生

  1、统一考试考生分数须达到或超过同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招生计划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总分相同时,学校依次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公共课成绩, 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凡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退档。

  (二) 获奖免试考生

  根据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 获得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赛项、同一等级获奖考生个人奖优先于团队奖录取,同为团队奖以获奖名单中个人排名优先顺序录取。

  四、学费、住宿费

  学费、住宿费收费具体标准以内蒙古自治区价格管理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五、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执行。

  六、联系方式

  1.电话:0472-6193071

  3.电子信箱:66297@bttc.edu.cn

  4.邮政编码:014030

  5.网址:https://www.bttc.edu.cn/

  6.通信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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