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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逻辑分为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
1、简单的形式逻辑公式:P→Q =-Q→-P
只有A才B :B→A
只要A就B : A→B
除非A否则B=只有A才不B:-B→A
A或B :-A→B
区分要么……要么 与或者……或者 区别
要么……要么 不能同真/同假
或者……或者 可以同真假
2、U和∧的用法
即……又……,并且,而,却,虽然……但是 都是∧的关系
A→B 等价于-AUB
矛盾于A∧-B
AUB:-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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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逻辑考试的目的和意义:批判性思维能力。管理类经济类联考中逻辑部分测试的是考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传统的逻辑课堂学习并不适用此种考试,考生要结合考试有针对性的做思维能力的强化训练。
逻辑学考研研究方向:
(01)因明发展史(02)因明与形式逻辑比较研究。
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1)逻辑学专业课、(801)综合课。
逻辑学就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又称理则学、论理学、推理学等。有时逻辑和逻辑学两个概念通用。逻辑和逻辑学的发展,经过了传统逻辑(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两大阶段,辩证逻辑又有矛盾逻辑、对称逻辑两大阶段。
旧称“论理学”、“理则学”、“名学”、“辩学”。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学科,由亚里士多德创立。由德国古典哲学家们创立的逻辑学使逻辑学进入了一个新的领域。黑格尔把思维形式的发展与人的认识的各个阶段紧密结合起来进行研究,这些思维形式彼此联系、相互转化,又具有新的意义。
逻辑学就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逻辑和逻辑学的发展,经过了传统逻辑(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两大阶段,辩证逻辑又发展有矛盾逻辑、对称逻辑两大阶段。
对称逻辑是逻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是辩证逻辑发展的高级阶段,也是逻辑学发展的最高阶段。
对称逻辑以对称规律为基本的思维规律,是对称逻辑学产生的催化剂。“悖论”的出现说明原有的逻辑和逻辑学的不完善,说明对称逻辑学的产生是逻辑与逻辑学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
第三节 概念间的关系
一、全同关系P28
它们的外延是完全重合的,但是它们的内涵却不尽相同。
二、真包含于关系
又称种属关系。
三、真包含关系
外延大的概念叫做属概念,外延小的概念叫做种概念。又称属种关系。
四、交叉关系
所反映的两类不同的对象,它们的内涵是不同的,但其中有些对象既有这一类对象的本质属性,又有那一类对象的本质属性,因而它既属于这一类,又属于那一类。
五、全异关系
同一个邻近属概念下的种概念间的全异关系,又可分为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
第四节 定义P35
定义:是用简短的语句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
定义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个部分组成的。
被定义项:需要过定义来揭示其内涵的概念。
定义项:用来揭示被定义项内涵的概念。
定义联项:用来联结被定义项和定义项的概念。
定义的方法:实质定义、语词定义之分。
实质定义的主要方法:是属加种差定义方法。
P39属加种差定义是给概念下定义最常用的方法,但是有它的局限性。因为单独概念外延反映是是具有独一无二的分子对象,单个对象的种差是很多的,要用简短的语句揭示它的内涵往往是做不到的,因而常用特征描述的方法来代替定义。
语词定义:是一种不严格的定义方法,只起辅助定义的作用。
定义的规则:P40
(一)定义项外延与被定义项外延之间必须是全同关系。
违反这条规则,犯“定义过宽”“定义过窄”
定义过宽:定义项的外延大于被定义项的外延。
定义过窄:定义项的外延小于被定义项的外延。
(二)被定义项不得直接或间接出现在定义项中。
违反这条规则:犯“同语反复”“定义循环”
同语反复:就是在定义项中直接出现了被定义项。
定义循环:就是在定义项中间接出现了被定义项。
(三)定义项必须用清楚确切的概念
违反这条规则:犯:“定义含混”“以比喻代定义”
定义含混:就是在定义项中作用了含糊不清的概念。
以比喻代定义:就是定义项用了形象比喻。
(四)定义联项不能是否定的。
违反了这条规则:犯“定义用否定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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