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11

广东省202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如下:

广东省202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

广东省2021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1月9日至10日举行。报名考试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新生姓名11月17日10:00-11月20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11月17日10:00-11月20日17:00。考生报考时间为11月23日14:00-11月26日17:00,缴费时间为11月24日10:00-11月27日17:00。

二、注册条件

在我省生活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文化程度的限制,可以参加我省的自学考试。港澳台同胞、华侨和外国人也可以按规定参加我省的自考。

第三,注册程序

靠前次参加自考的新考生,必须先报考新生,才能选择课程报考。已注册新生并获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申请。

(1)新学生注册

大一新生报名分为姓名预测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测名称。大一新生通过广东自考管理系统(网站: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学】渠道预测姓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新生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报名。预测姓名时,候选人必须输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成功的预测名称后,他们将获得唯一的预测名称,这些名称只有效一次。考生必须完成手机绑定后才能正式报名。

2.正式报名。正式注册都是在网上进行的。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 gdsksy)小程序,以当前预测的名称正式报名。正式报名后会得到唯一的准考证号,所有考生一定要记住。身份验证过程中收集的证书照片是考生在自考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的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书在内的所有自考。无法在线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因五官变化未能通过考试的考生,应及时联系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完成正式报名,11月23日后不予录取。

(2)考生报考

所有考生在报考前必须先注册“月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渠道报考该课程,并缴纳网上费用。如果考生在报考时没有绑定联系人手机,则必须在报考前完成手机绑定。如果需要修改绑定的手机,也可以通过入口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解除绑定和重新绑定。如果自己解不开手机,可以到当地考办或其指定单位解。

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在进入考试前,必须认真、完整地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包括《广东省自学考试承诺书》)的全部内容。在建立自学考试诚信登记档案的城市和城市,考生违反《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登记承诺书》。本次考试缺课2门以上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无故缺席,记入考生诚信报名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次自考中,建立学分登记档案的试点城市最多只能报考2门课程,非试点城市仍可自由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可以根据每个考区的考点供应情况选择考区。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保存或修改考试信息时,必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考试操作。考试期间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邮寄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办公室联系本次考试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必须仔细检查,以确保准确性。因填写不正确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应仔细检查所选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试区域和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添加、删除或更改。申请费一旦在网上支付,将不予退还。考生交费后必须重新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缴费状态是否为“已缴”,以确认是否已成功报名参加考试。如有问题,应及时联系市自学办公室。考生应避免在最后一刻申请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拥塞等原因错过申请和缴费。

第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考试开始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将标明参加各科考试的考生的座位信息。准考证印在普通A4纸上。严禁伪造、涂改、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正在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和无“月康码”绿色码考生,不得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如有问题,请咨询当地自学办公室。

动词 (verb的缩写)参加考试的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必须凭网上打印的本次考试准考证及其有效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参加国民教育考试,不含电子身份证明;军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和外国人可凭相应的注册证和“悦康码”绿色码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必须自觉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要求,严格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法规和要求。考试前14天,考生应每天在《月康守则》中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考试前14天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并在接受考试时提供给考点工作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者、无症状感染者和无“悦康码”绿色码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前和考试中经监测检查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经考核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3)考生应随身携带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手术口罩)参加考试,并按照当地自学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进入考点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和疫情防控安排。他们不应该在测试中心自由行走,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密切接触和交流,测试结束后迅速离开测试中心。

(4)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

(五)考生应遵守防疫规定和要求,配合疫情防控,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管理。

不及物动词结果公布和审查申请

(一)公布结果

考试结果预计在2021年2月28日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以通过自考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相关信息。

(2)绩效评估申请

1.申请审查程序。考生对某一科目成绩有异议的,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参加考试城市的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不受理绩效考核申请。绩效审核仅限于审核答案是否有漏评、漏分、错分、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对答案宽严评分的异议不在评审范围内。

2.告知审核结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试卷进行审核后,将审核结果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如经审核发现分数有误,将书面通知考生(根据考生在申请时确认的邮寄地址发送);考生也可以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和审查结果。

七.违反规定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照《全国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违规作弊考生进行严格处理,并在诚信档案中如实记录相关信息。涉嫌组织作弊、考试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必须诚信考试。

考试违规处理预先通知和违规处理决定将根据考生报名考试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邮寄地址进行邮寄。考生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情况。

八.其他人

(1)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粤价函[2008]352号),我省自学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37元。

(二)残疾人考生在自考期间需要考试机构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当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及以上向当地市级考试办公室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方可报考,报考后不予受理。

(三)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咨询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城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列表

地市咨询电话广州市020-83862072韶关市0751-8912116深圳市0755-82181999珠海市0756-2121325汕头市0754-88860197佛山市0757-83352756江门市0750-3503934湛江市0759-3339667茂名市0668-2270141肇庆市0758-2843139惠州市0752-2399622梅州市0753-2180858汕尾市0660-3390696河源市0762-3389506阳江市0662-3333920清远市0763-3383491东莞市0769-23126082中山市0760-89989286潮州市0768-2805032揭阳市0663-8724409云浮市0766-8830608

注:如有变更,以各城市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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