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学业综合评价实施细则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11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资考〔2016〕12号)精神,为适应自学考试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华中科技大学自考网络助学课程学业综合评价实施细则

一、日常管理组织

在我校自学考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了自学考试综合评估工作组。远程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自学考试办公室的副院长担任工作组组长,自学考试办公室、资源和技术部、教务处、医务处的副组长担任工作组成员。以上四个部门共同开展对自学社会救助课程的综合学业评价,自学办公室负责综合学业评价的具体工作。

二,帮助学生的方式和责任

我校自考为非全日制学生,将以网络辅助为主,课堂面授为辅。自考网络辅助平台将使用我校现有的网络辅助教育平台。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救助课程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我校负责社会救助课程的课程过程评价、技能考核等绩效评价的管理,负责安排制定专业教学计划,组织社会救助课程教师,督促救助机构开展社会救助课程的课堂面授和网上救助。助学机构协助我校完成社会助学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配合自学考试课程教学、过程评价、技能考核等具体工作。、督促学生按时按要求完成过程学习,建立考生学习综合评价档案,协助考官所在学校进行过程评价、技能考核等绩效评价。

三、过程评价标准

实施学业综合评价课程,过程评价成绩按照百分制打分,分为课程学习、平时作业、综合考试成绩三部分。

课程学习(总分:40分):1、助学机构根据学生在面授课程的出勤率、出勤率和课堂表现进行打分,并在每次考试前两周提交到我校的在线助学平台上(满分20分)。2.我们学校会根据学生登录网络助学平台、做学习笔记或在论坛发帖的次数给分,具体是:(1)登录平台一次,1分(满分10分);(2)做一次学习笔记或论坛发帖得2分(满分10分)。

平时作业(总分:30分):老师在网络辅助平台上布置作业,根据学生提交的作业数量和作业质量换算分数。

综合测试成绩(总分:30分):参加我校网上助学模拟综合测试,根据模拟测试成绩进行成绩换算。

第四,绩效管理

评估完成后,综合工艺评估结果从网络平台导出,进行统计审核。过程评估结果准确后,通过“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导入系统。系统经过基本验证后,打印、签名、盖章,提交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存档。

动词 (verb的缩写)档案管理

档案包括:课程学习记录、网上学习记录、综合测试记录、《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过程评价结果报告》等。

学生学习期满后,将继续保留学生综合学业评价的相关档案。原则上考生离校三年后才能销毁与学业综合评价相关的档案,并为销毁档案做好记录。

华中科技大学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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