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开始实施,规定首次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重疾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费用作为特别附加扣除。
听到这个消息不要忙得不开心。你知道新的税收政策是什么吗?你知道可以减免多少税吗?不用担心,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这个政策对个人的影响。
一、儿童教育
1、具体规定
纳税人子女的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相关费用,按照每名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预防
(1)父母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约定,也可以由一方100%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改变抵扣方式。
②纳税人有两个子女且接受上述教育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加倍。
第二,继续教育
1、具体规定
纳税人的学历继续教育费用,在学历教育期间每年(每月400元)扣除4800元;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经费按每年3600元的固定比例扣除。
2.预防
个人兴趣爱好的培养不在扣除范围内。
第三,住房贷款利息
1、具体规定
纳税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为本人或配偶购房的,在还款期内,将按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靠前套住房贷款的利息费用。
2.注意事项:
1夫妻双方可以选择从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改变;
2 .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靠前套住房贷款利息抵扣。
四.房租
1、具体规定
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的纳税人发生的房屋租赁费用,可按以下标准扣除: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除靠前项所列城市外,市辖区内注册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注册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2.注意事项:
(1)纳税人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2)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有一方可以扣除房屋租赁费用。
(3)房屋租赁费用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4)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专项附加扣除。
动词 (verb的缩写)赡养老人
1、具体规定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纳税人不是独生子女的,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人分摊的金额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2.预防
(1)可以由被抚养人平摊或约定,也可以由被抚养人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划拨的,应当签订书面划拨协议,指定划拨优先于约定划拨。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更改具体的分配方法和配额。
本办法所称被抚养人,是指子女死亡的60周岁以上的父母、60周岁以上的祖父母。
第六,重疾医疗
1、具体规定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与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指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结算时在8万元限额内扣除。
2.预防
纳税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其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你就不能理解宣传吗?没关系,举个现实生活中的例子,相信你能感受到到底能减多少钱!
公司员工小王目前收入1.5万元。有个儿子上小学,孩子的教育每个月扣1000元;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1000元;父母在世且为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费用每月可扣除2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合计4000元。
1.2020年10月1日前缴纳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15000-3500(免税金额)=11500元
按税额=11500×25%(税率)-1005(速扣)=1870元
2.2020年10月1日后纳税:
应纳税所得额=15000-5000(新免税额)=10000元
应纳税额=10000×10%(税率)-210(快速扣除)=790元
3.2020年1月1日增加附加税后:
应纳税所得额=15000-5000-4000=6000元
应纳税额=6000×10%(税率)-210(快速扣除)=390元
结论:加特别附加扣除后,小王每个月少缴税400元,一年4800元!如果小王还想通过自考、入学考试、网络教育等继续教育来提升自己,那他每个月就要多缴税少缴税!
从最新的税收政策来看,必须知道国家重视教育,支持个人继续教育。自考政策随时会改变。考生要抓住每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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