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4 {font-size: 12px;color: #0000FF;} 内容提要:北京市自考办正式对外公布,会计、工商管理、财税、统计学、新闻学、档案学、行政管理学和经济学8个本科专业的学士学位申请条件有了新变化,调整后的学位申请增加了对课程分数的要求,参加自学考试者必须达到65分以上才能申请学位。 |
调整后的学位申请增加了对课程分数的要求,参加自学考试者必须达到65分以上才能申请学位,以前则是取得本科段合格成绩即可。今后申请者不许以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成绩或国家英语等级考试(PETS)3级证书,替代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设置的外国语课程,只能考自学考试本科设置的外国语课程。
此外,每年受理两次的学位申请改为一次,即每年的10月1日前,由市自考办将考生的申请材料汇总后交主考院校。考生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一年内向市自考办提出学位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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