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12年自考法律专业选考课调整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1901-12-14

  为了使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适应,现将法律专业(本科段,代码:030106)部分科目调整如下:

  云南2012年自考法律专业选考课调整通知(图1)  

  说明:

  1、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法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律师等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

  2、其他专业的专科、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专业本科段时,需加考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五门课程;

  3、原计划选考课中 市场竞争法概论 取消,改为 外国法制史 ,学分不变;

  4、申请免考英语(二)的考生,加考课程为证据法学、金融法、外国法制史三门课程,学分不少于14学分;

  5、其它规定参照原计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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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云南自考通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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