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辽宁自考考前考务工作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1995-09-25

2014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9日、20日举行。本次考试共报考人数111555人,较2013年4月考试人数增长9.01%(其中首次报考人数38020人,较2013年4月增长20.36%),报考科目307090门。全省14个市将设33个考区、142个考点、14610个考场。本次考试涉及133个专业,630门课程。我省进一步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强化考试作风和纪律管理,严厉打击违纪舞弊行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要求,本次考试采取了以下主要措施:

1.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取送试卷时,试卷专用车辆开启GPS车辆监控定位系统,确保试卷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密。

二、全省所有考场统一使用无线电报时钟,确保报时准确。

三是加强对考生的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加强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建立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增强对违规者的震慑和约束力。

四、所有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处、答案存放处和阅卷处应安装至少两台摄像机的视频监控录像系统,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工作期间必须全程录像。

五、考试前,要联合当地公安、安全部门严格检查所有存放试卷的密室,非标准密室严禁存放试卷。试卷存放期间,保密室的监控视频每6小时回放一次,试卷分发处的监控视频立即回放。

六、设置从考场到考场的“封闭”专用通道,监考人员收到试卷后必须通过专用通道直接进入考场,整个过程必须在考点相关考试工作人员监督的视野范围内进行。

七、对所有监考人员违禁物品(如手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等设备)进行检测。

八、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设立报告单箱和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

9.加强数据管理。制定《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据管理办法》,实行2名以上专职人员自学考试数据管理。

十、使用省、市视频指挥系统、网上指挥系统。

十一、落实省、市、县(区)所有试卷保密室网络监控、联动报警,省、市、区全部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全应急预案。

十二、对考生实行指纹采集措施,防止和震慑舞弊行为。

13.考试前,指定两名考生检查确认试卷密封情况,并在各考场指纹卡上签字。考试结束后一小时内,市区督学和考官(或考官)将统一领取试卷并盖章。

十四、在全省所有考点、考场专用电子信号屏蔽装置全覆盖并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器。

十五、全省所有考点,使用电子监控视频系统并实行省、市、考点联网。测试后仍坚持电子监控视频回放审查制度。

十六、省、市建立考试网络有害信息监管制度,对网络有害信息实施监测,净化考试环境。

省招考办寄语考生认真备考,诚心应考。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将开通咨询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和广大考生的咨询并举报违纪违规和弄虚作假行为。省招办举报信箱位于办公楼一楼楼梯左侧,省招办举报电话:024-86981040。考试结果将于2014年5月25日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辽宁省招生考试窗口网站(www.lnzsks.com)和16898555等咨询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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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辽宁考前自考考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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