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13年自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教材大纲第八章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第八章结构类型和定制类型。

(一)学习目标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了解结构化数据的特点,掌握结构化数据的定义方法,结构化变量、数组和指针变量的定义和初始化,结构化数据成员的引用方法。掌握用户自定义类型的方法和应用。

重点:结构化数据的特点和定义方法;结构化变量、数组和指针变量的定义和初始化,以及结构化数据成员的引用方法。

难点:嵌套结构化数据的处理。

(二)课程内容。

8.1结构类型的定义。

8.2结构变量的定义和成员的引用。

8.3结构化数组的定义和数组元素成员的引用。

8.4指向结构化数据的指针变量的定义和使用。

8.5结构编程示例。

8.6用户定义的类型。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1.结构类型的定义方法达到了“理解”的层次。

1.1了解结构化数据的特点和应用。

1.2掌握结构类型的定义方法。

2.结构变量的定义和成员引用的方法达到了“简单应用”的水平。

2.1掌握结构变量的定义和初始化方法。

2.2掌握结构可变构件的引用方法。

3.结构化数组的定义和数组元素成员的引用方法。达到“简单应用”的水平。

3.1掌握结构化数组的定义和初始化方法。

3.2能正确引用结构数组元素的成员。

4.结构化指针变量的定义和使用。达到“简单应用”的水平。

4.1掌握结构指针变量的定义和初始化方法。

4.2可以使用结构化指针变量来引用结构化数据的成员。

4.3功能之间传递结构化数据的能力。

5.用户定义类型的定义和使用。达到“理解”的程度。

5.1了解用户定义类型的定义方法。

5.2基本数据类型、数组、指针和结构类型可以定义为用户自定义类型。

5.3用户定义类型可用于定义变量、数组和结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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