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考试大纲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1901-12-14

第十四章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谈判和订立。

一、学习目标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点和内容;了解合同谈判的复杂性和合法性;掌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提高签约水平。

二是课程内容。

第一节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概述。

(a)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特点和形式。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含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当事人的国际性;二是销售的标的物是商品;第三,合同的性质是买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行为形式。

(二)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相关国际公约和当事人选择的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是: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尊重社会公德等。

第二节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磋商。

(一)交易协商的形式、内容和程序。

谈判有两种形式:口头和书面。程序可以概括为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和承诺四个环节,其中要约和承诺是基本环节。

(2)要约邀请。

邀请要约的含义。邀请和要约的目的和特征。邀请报价的例子。

(3)要约。

要约的含义。要约必须满足三个条件。要约生效。要约是否可以撤销或撤回。要约失败。

(4)还价。

还价具有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构成拒绝要约,原要约无效;二是成为新的报价。

(5)验收。

接受的意义。接受的构成条件。接受的形式可以通过声明或行为来表达。

第三节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订立。

有效合同的条件。

合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法律行为能力;合同中必须有对价或对价;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当事人必须在自愿、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二)书面合同的作用。

合同的功能如下:合同成立的基础;合同履行的依据;合同生效的条件。

三、考核知识点及考核要求。

(a)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概述。

1.记忆:(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2.理解: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3.简单适用:各种合同形式的法律效力。

(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磋商。

1.记忆:(1)要约邀请的概念及要约邀请的目的和特征;(二)要约的含义和要约的条件;(三)接受的含义和有效接受的条件。

2.了解:(1)要约的效力和失败;(2)还价的法律后果;(3)验收方式。

3.简单应用:(1)邀约的正确应用;(2)要约的撤销和撤回。

4.综合运用:(1)在国际贸易中正确运用还价;(2)在国际贸易中正确运用承兑。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1.记忆:(1)合同成立的条件;(二)合同成立的时间。

2.理解:订立书面合同的意义和作用。

3.简单适用: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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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考试大纲自考买卖合同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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