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民法学考试大纲诉讼时效与期限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1901-12-14

第九章诉讼时效和期限。

学习目标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研究,我们可以了解时效的概念和要件、时效的性质和类型、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诉讼时效中止的概念和原因、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和原因、诉讼时效延长的概念以及时效的概念和含义。了解诉讼时效与预定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诉讼时效的开始;掌握诉讼时效的分类和适用范围、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效力、期限的分类、期限的确定方式和计算方法。

课程内容

第一节民事诉讼时效概述。

一、民事时效的概念。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在一定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后,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

处方三要素。

二、民事时效的性质。

限制是法律事实中的自然状态;限制是强制性的。

第三,民事诉讼时效的类型。

包括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

第二节诉讼时效概述。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权利而丧失的法律制度。

诉讼时效的特征。

二、诉讼时效与预定期间的区别。

定期是指法律规定的某项权利的期限。

诉讼时效与预定期限的区别。

第三,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是指诉讼时效所适用的权利。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四、诉讼时效的类型。

(1)普通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是指民法中适用于法律而在其他方面并不特殊的统一规定。

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

(2)特殊诉讼时效。

特别诉讼时效是指民法或特别法特别规定的,仅适用于特别规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

动词 (verb的缩写)诉讼时效的效力。

诉讼时效结束后,权利人仅丧失请求法院按照强制程序保护其权利的权利。债务人自愿履行的,其履行仍然有效。

第三节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一、诉讼时效的开始。

诉讼时效的起点是指诉讼时效的起点。诉讼时效期间自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你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但是,权利被侵害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二,诉讼时效的中止。

(a)诉讼时效中止的概念。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权利人因法定事由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然后中止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和时间。

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包括:(1)不可抗力;(2)其他障碍。中止诉讼时效的原因应当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

(三)诉讼时效中止的后果。

自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三.诉讼时效的中断。

(a)时效中断的概念。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所有已过的时效期间因法律原因失效,时效期间在中断原因消除后重新计算。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

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包括:(1)提起诉讼;(二)权利人的请求权;(三)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

(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4)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四.诉讼时效的延长。

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指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时,法院认为权利人有正当理由未及时行使权利,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使诉讼时效不完全。

第四节期限

一、时限的概念和意义。

期限是指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时间。包括日期和期间。

它在民法上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时期的分类。

主要有以下几类时期:(1)任意时期和强迫时期;(2)确定期、相对确定期和不确定期;(3)连续期和不连续期;(四)法定期间、指定期间和预定期间;(5)普通期和特殊期。

三.时限的确定和计算。

评估知识点和评估要求。

(一)记忆。

(1)时效的概念和要素;(2)限制的性质;(3)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4)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5)普通诉讼时效:(6)特殊诉讼时效;(7)诉讼时效的概念;(8)诉讼时效中止的概念和后果;(9)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和后果;(10)日期和期间的概念。

(2)理解。

(1)诉讼时效与预定期间的区别;(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3)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异同;(4)诉讼时效中止与延长的区别;(5)期间的分类。

(3)应用。

(1)说明特殊诉讼时效与普通诉讼时效的区别以及一年诉讼时效的适用;(2)举例说明诉讼时效与预定期间的区别;(三)说明诉讼时效不适用的主要情形;(4)说明时效期间开始计算的具体情况;(5)说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原因。

2014年自考民法学考试大纲诉讼时效与期限(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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