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转考规定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一、省内调入考试。

需要在省内转考的考生可直接在线申请,登录福州自学考试网(www.fzzk.cn)进行申请。

描述:

1.考生应先在拟转入城市申请新生准考证,4月或10月考试结束后网上申请。

2.省内考试转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上半年2月1日至5月25日,下半年8月1日至11月25日。

3.网上转学考试申请成功后,考生应打印《省内转学考试申请结果》,在申请毕业时连同课程证书一并提交。

第二,城市转移到其他省份。

考生如需办理转省手续,需持准考证、课程证明及复印件(试点专业除外)向福州市自学办公室提出申请。

从2008年11月开始,福建省原有的转介函停止使用。自学考试办公室核实材料无误后,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供考生在外省办理手续,一份供福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存档。

专业考生因工作需要需转省外或转学的,应持准考证和课程证书直接向省自考办考籍科提出申请。

根据教育部教考〔2006〕3号文件规定,转学考试考生须在转学地取得不少于5个专业、不少于4门本科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学地办理毕业手续(已迁移户口、改变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考入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的除外)。有类似以上情况的考生,要慎重考虑是否申请转学,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暂时或短期在省外工作的考生,可考虑不用办理转出手续,而是将省外取得的自学成绩转回,与原考试成绩合并。

3.从外省转到本市。

2008年11月起,从外省转入我市的考生(试点专业除外),直接到福州市自学办公室办理转学手续,不去省自学办公室。

描述:

1.外省转来的考生应作为新生申请入学,并取得本市准考证。

2.登录福建自学考试网(www.fjzk.com.cn)查询档案是否到达本省。确认档案已到达本省后,考生凭介绍信或外省转学申请登记表及所有课程证书或成绩证明到福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转学手续。对于实行网上转学考试的省(市),考生应打印出网上转学考试完成页作为转学考试证明。

3.如果大学生剩余课程少于5门,本科生剩余课程少于4门,根据教育部[2006]3号文件,考生应写书面报告并自愿放弃多门课程,在我市重新参加考试,达到要求。

4.福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省转学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作为毕业申请凭证提交考生,另一份由福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保管。

5.试点专业考生报名档案由外省转入我省,考生需持外省转入考试的介绍信或申请登记表及所有课程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主考院校自学办公室办理,无需到省自学办公室办理。

编辑点评:  乐贞教育编辑提醒考生注意:福建福州09年1月自学考试报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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