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9年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及审核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录取通知书的接收和录取事宜通知如下:
专升本录取通知" alt="湖北汽车工业学院19年专升本录取通知" width="300" height="200" border="0" vspace="0"/>
一、录取通知书领取
被我校拟录取的普通专升本考生、“3+2”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凭以下材料在规定的时间领取录取通知书。
1、材料要求: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缺一不可。
2、采集时间:8月14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3:30-5:30
8月29日:9:00-11:00
3、领取地点: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第一教学楼1217室。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9年8月30日、31日,地点:录取专业所属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请办理请假手续。2019年9月13日前不能到校,我校将视为本人放弃就读,并报省主管部门注销入学资格。
三、专升本学生入校后的教学安排
1、专升本学生入校后,编入录取专业大三年级,9月2日正式开始上课;
2、接到通知后,到各自学院报名入学,安排住宿。其他事项(学费、一卡通、学生证等。)以后会处理。8月31日下午5:00,全体新生将在第二教学楼2101室集中开会,讲解招生及后续学习相关事宜。
四、其他事项
1、纸质档案及党、团组织关系接收办理。学生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后,将上述材料交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移交。
2、户口迁:采取自愿原则,可迁入学校也可留在原居住地。凡愿将户口迁入学校者,请携录取通知书与家庭户口本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十堰市城区生源一律不迁移户口。户口迁入地址: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或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户口迁移证》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备注栏中须注明身高和血型(血型未知可暂不注明),各项内容要打印清楚并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效。报到时请及时交所在学院集中办理上户手续,过后不予单独办理。
3、自备照片。自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8张,到校报到时暂由个人保存备用,后期按所在学院要求再统一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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