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襄樊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21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开展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09〕9号)精神,2009年,我校从本校和全省高职院校招收全日制专科毕业生。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专业规程
学生招聘
总人数
考试科目
市场营销
110202
30
英语
管理
会计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72101
30
英语
高等数学
基础模拟电子
中国语言文学
050101
20
英语
当代汉语
文学导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605
15
英语
高等数学
数据结构
英语
050201
50
普通英语
听力
阅读和写作
土木工程
080703
20
英语
住宅建筑
结构力学
艺术布局
050408
15
英语
设计性能
描写
二、学生选择报纸专业与大专专业的比较
招生专业
面向专业科目
市场营销
经济贸易、会计、市场营销和工商管理专业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和电子信息专业
中国语言文学
汉语言文学、文秘、中文教育和新闻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及应用和网络技术专业
英语
英语专业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建筑技术和工程管理专业
艺术布局
美术、装饰、雕塑、艺术设计专业
第三,招生目标和报名条件
(1)招生目标:我校2009年的目标是湖北省普通专升本具有全日制学院地位的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含我校)、独立学院、自主设置的高职院校、地方军校学生、成人专升本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
(2)申请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完成普通高职课程并按期毕业后;身体健康。
四.注册时间和注册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5月18-22日,每个学生只能填报本校一个招生专业。
(2)注册方式:
1.2009年,我院普通专科升专科招生计划面向全省所有普通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职院校毕业生,凭申请表(样本见附件)和课程成绩单(经学院教务处盖章确认)到我校教务处(致远大厦1楼139室)报名。考生须提交3张2寸免冠报名照片。考生必须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普通高考考试费。
2.普通高职院校毕业生所在院校负责我校考生资格初审。我校凭普通高职院校确认的相关报名材料接受考生报名;我们学院毕业生由我二级学院统一报名,报教务处汇总。
3.我们学校汇总申请人信息后,会到省教育厅高等教育注册管理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考试的将在校园网教务处主页(http://www.xfu.edu.cn)公示,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同时,我校普通专科生招生信息与考试大纲、样题一并公布。
动词 (verb的缩写)普通专升本升本工作程序
我院的注册、考试、录取、配方、备案、注册等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9年高等学校升格工作的通知》执行。
不及物动词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08年6月14日星期日。
考试地点:我校普通高考中心设在隆中北校区6号教学楼(学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和考试考生可查看准考证或网上公示)
七.录取方法
对于那些参加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学生,我们学校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整合所有课程考生的总成绩,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并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中择优录取。如果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少于专业招生计划数,专业招生计划将被调整。如果同一专业考生的所有课程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以下方法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较高的非英语专业考生优先;英语专业考生,综合英语成绩较高者优先。
提议的录取名单将在我们的网站上公布7天。如果对公示没有异议,我校会在向省教育厅备案后向录取的学生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八、录取程序
我们学校负责向被我们学院录取的学生发出录取通知书。普通大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时,应提供毕业证原件,并复印一份备查。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将根据录取通知书的具体要求到我校报到注册。
普通专科生的档案由原学校整理后移交给我校教务处。
九.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就业按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
X.相关费用
已正式录取学院的学生,将根据录取通知书的具体要求到我校报到注册,并执行与我校同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相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普通高考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考试费(元/学生)
住宿费标准(元/学生*年)
学费标准
(元/寿命*年)
课本费(多退少补)(元/学生)
市场营销
130
1000
4000
50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130
1000
5200
500
中国语言文学
130
1000
4000
5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30
1000
5200
500
英语
130
八百
5200
500
土木工程
130
1000
4000
500
艺术布局
130
八百
9000
500
XI。学籍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本科三年级(2007级)入学,或者分班组织教学。他们的本科身份是在省教育厅注册的,按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普通专科生进入本科学习后不允许转学到其他大学。普通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学业,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将被授予普通高等院校& ldquo学院升级& rdquo毕业文凭,毕业证书起止时间根据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以申请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
十二、工作和纪律要求
普通专升本升本工作政策性强,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全校各级领导和普通专科生工作人员要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按照程序,精心组织,确保普通专科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普通专科升本的领导,学院成立了普通专科升本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丁
副组长:苏顺强
成员:赵天武王守忠罗郭华马拥军张建华张旭邦
领导小组在教务处设有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马拥军(兼)
办公室成员:何洁卓洋李晓玲曹萍德勇
(二)制定周密的计划,严格的操作规程。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升本工作。根据本通知要求,方案要具体,标准要明确,条件要公开,程序要规范,流程要明确,程序要完整。对于报名、考试、招生等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周密的计划,有效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3)严格的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彻& ldquo阳光工程& rdquo,坚持标准,严格选拔,严格按照计划录取。学校不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参与专升本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严禁各种考试招生中的不正之风。
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普通专升本升格为专升本的全过程,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
(四)争议处理和情况反映。我们学校欢迎任何真实和善意的反映。请及时反映对普通专科升本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受理部门及电话:纪委监察部,359072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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