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5-02

所有相关高等院校:

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探索我省专科与本科学分转换制度,完善专科毕业生本科阶段学习渠道,确保2018年我省选拔优秀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本科阶段学习工作顺利、有序、高效进行(以下简称“特招特促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首先,选定的对象

省内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以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为准)。

二、选择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第三,对口学校

原则上,今年晋级的所有学校都将按照往年签订的协议执行。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相关机构应在4月30日前签订协议,并及时告知学生,同时将协议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学生只能送一个对口本科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送其他学校,如转专业)。

第四,选择方案

2018年,“专升本”计划原则上按今年专升本毕业生总数的6%执行。举办“特招特升 ”通识教育的本科院校,以“特招特升 ”对应的应届专升本毕业生总数的6%为基数,考虑往年已录取的学生放弃填报的情况,通过工作信息平台提交录取计划,教育厅综合考虑全省情况进行审批。举办“特殊统招特殊晋级 ”通识教育的本科院校,应当在批准的录取计划内编辑“特殊统招特殊晋级 ”录取计划,并进行统筹协调。

5月10日前,举办“特殊统招特殊晋级 ”通识教育的本科院校通过信息平台提交今年的“特殊统招特殊晋级 ”计划。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本年度“特招特升 ”计划,不得开展相应工作。

动词 (verb的缩写)考试工作

“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选拔考试由相关本科院校组织,考试科目不得少于3门。具体考试科目、基本条件和推荐参加考试的学生比例由相关本科院校与其对口单位协商确定。举办“特招特升”,通识教育的本科院校应当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予以宣传。

各有关专升本要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监考人员培训、考试巡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考试命题和组织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26日至27日,不得无故变更。考试结果应通过正式渠道通知相关对口学校和学生。

不及物动词录取工作

今年的“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实行“计划下达一次,录取一次”,不允许补考。举办“特招特升 ”通识教育的本科院校,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和对口院校的实际情况,与对口院校共同研究制定具体的“录取办法”。

“特招特升 ”的录取方式主要是通过考试选拔。对口院校可以在“特招特升 ”学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自己在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综合确定录取分数线。相关本科院校根据教育部门批准的“特招特升 ”计划、学校制定的“录取办法”和择优录取原则确定录取人选名单。拟录取名单应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于在学习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以及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相关院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尝试推荐免试录取。本科院校和派遣院校应共同研究制定具体的免试推荐办法(并予以公示),确定合理的录取比例。拟录取名单应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川专升本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高职(专科)学生应征义务兵役并退伍。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特招特升 ”考试,实行单独计划,录取率50%(本科学校)在服兵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学生(含大学新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入普通本科。拟录取名单应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待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各相关本科院校在6月22日前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相关电子录取信息。信息资料填写成功后,各专升本应将录取花名册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加盖缝章)报送教育部门备案。备案后,招生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为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七、关于收费

报名参加 的学生的考试费和学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以“报名参加 为名乱收费。

八、教学管理

参加“特殊统招 ”的学生,在相应本科专业第三年入学,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得到录取机构的认可,并记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考总学分的40%。特殊招收和升级到 的不同学校和专业的学生学分的认定,由派出学校和录取学校共同商定。不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或专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录取后,,原学校将发放大专毕业证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发放毕业证学生登记卡。新学期入学的学生必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否则将取消“入学院者 ”的招生资格,在入学院时进行检查确认。学籍、电子注册和毕业证书发放的其他相关管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特聘特聘”工作。相关专升本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工作。“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工作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有关专升本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格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保证选拔质量。学生报到后,接收学校要做好复试工作。一旦发现“特招特升 ”工作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情况,无论何时查实,都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相关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向应届毕业生公布相关规定,并做好宣传工作,确保选拔真正优秀的学生进行本科学习。各对口学校要密切配合,做好衔接和管理工作,确保“专项统招专项晋级 ”工作顺利、有序、顺利进行。

联系人:蒲、宋亚兰

电话:028-86110894,86142205

联系电子邮件:scjytgjc@163.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6号高教处(610041)

四川省教育厅

2018年4月18日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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