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
为做好我校2021届毕业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印发的《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和选拔程序通知如下:
一、招生目标
普通高校对大学的招生选拔对象是纳入国家高校招生计划并按政策录取的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选择条件
(一)基本质量条件。政治表现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学习能力强,业务素质好。在高职院校学习期间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不予选聘。
(二)学习成绩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已完成专项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上学期除外)并通过考试(考核),所有考试(考核)科目平均成绩均排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以内。
(3)优先选择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业成绩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培训团队成员的学生,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国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得自治区一等奖(金奖)或国家一级及以上三等奖(铜奖)。参加过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我区选拔大赛,在区域比赛中获得金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自治区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被自治区教育厅认定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不占计划指标。在同等条件下,在上述相关比赛中获得其他奖项或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将优先入选。
(4)退役大学生士兵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教高亭[2015]3号)精神,在校期间入伍的离退休大学生,如果获得荣誉,获得三等功以上的,在高职院校完成学业后可直接升级工作(不占指标);如果没有立功奖励,在高职院校完成学业后,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以内的,可以直接晋升(不含目标)。
(五)录取资格。被选读本科的高职院校毕业生,在进入本科之前必须取得毕业证,否则自动取消资格。
三、选择方法和比例
(a)选择依据。根据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学生在校期间(除上学期外)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的排名顺序,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选拔学生。年级排名的范围是同年级同专业的所有学生。尖子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本科学习的,必须提交自己签字确认的证明材料,其他同学可以依次补考。辅修生必须符合“专升本”的选拔条件。
(2)选择比例。入选升本学习的学生占其所在学院(系)同年级、专业毕业班学生的比例,普通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学生的比例不超过25%。
四、南宁大学的选拔步骤
(1)教务处统计提供2018年专科各专业合格学生总数,按相应比例计算目标人数。专业辅导员会检查教务处提供的“2018年高校学生名单”中的学生人数是否与“附件6:2021年升格为南宁大学的本科院校及指标”一致。如有不符,请于4月13日前到教务处核对处理,教务处将于4月16日前报教育部备案。
(2)学生在校五个学期的平均成绩由教务处提供。如有异议,请于4月13日前向教务处查询,逾期不做修改。
(3)辅导员填写“附件3:高等学校各科平均成绩前60%以内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
(4)辅导员根据附件6给出的各专业学生人数,根据学生的晋升意愿,根据本文的选拔条件,根据学生的平均排名,确定晋升名单。尖子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本科的,必须有自己签字的放弃升本科证明材料(附件2),其他同学可以依次录取。
(5)各学院应于4月25日前向教务处提交附件2(学生自行上传至平台的纸质文件和扫描件)、附件3(纸质文件)和附件4(电子文件)。后续会议将“另行通知”学院组织学生登录学院晋升平台申报并放弃学院晋升报名。
(六)教务处与相应本科学校签订对口招生协议,并于4月25日前完成报教育部备案。
(七)学院提交确定的学生晋升人选后,教务处将在4月26日至4月30日在网站和校园内公示5天。
(8)公示无异议后,5月6日至8日,班主任和辅导员将组织已升任本校的学生填写并上报附件1的推荐表(单面打印手写一式两份)及相关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学院及教务处公章),以此压时代教育部。
(9)5月10日,教务处组织对所有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按教育部门规定的时间提交给相应的本科学校。
这次选拔优秀专科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材料,确保顺利完成。
附件:关于做好南宁大学2021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建总[2021]44号rar
南宁大学教务处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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