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1-06-25

一、一般原则

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颁发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保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颁发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二、发行目标

1.我校成人教育毕业生。

2.我们学校的自考本科生。

三、报道时间

每年5月和11月左右提交申请。系数的申请时间将根据省学位办的通知在网上公布。

四.发行条件

从四川师范大学申请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本科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成人教育毕业生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应在取得本科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失败的人不会被授予学士学位。

2、成人毕业生,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科目总平均分不低于75分。自考本科毕业生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在考试课程中的总平均分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分的课程不包括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毕业实践环节。

3、经过省学位办安排的外语考试。参加考试的时间尺度是从取得学籍或考试到申请学位。

5.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合格。

5.授予成人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需提交的程序和材料如下

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一人一袋)

1.《四川省普通高校成人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请打印在一页的两面,下载时填写,内容在“毕业判断”一栏关闭)。

2、本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还应附大专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外语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成人毕业生)或学籍表原件及复印件(自考毕业生)。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两张1英寸的蓝色照片。

7.毕业生判断表原件及复印件(成人毕业生)或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自考毕业生)。

8.三门主干课程试卷(成人毕业生)。

9.承诺书。

不及物动词发布工作程序

我校成人教育学士学位的申请、推荐、评审、评估和颁发按以下程序进行:

1.毕业生自行申请。申请学士学位的,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学士学位申请及审核表》;学生组织在《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查表》中判断学生的政治思想。

2.继续教育学院评论。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申请人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学习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向大学学位办公室推荐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并一并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

②按专业汇总即将授予学士学位者的花名册、电子文档和分数;

③专业教案。

3、学校学位办公室评审。学校的学位办公室对继续教育学院上报的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

4、报省学位办审查。

5.经学校学位鉴定委员会批准。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提交的学士学位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同意,公布学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七.补充规定

成人高等教育和自考本科毕业生承诺一次性申请学士学位,超过申请期限的不予受理。

未通过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考试的,不再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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